和朋友一起吃饭闲聊,谈到出版界一些怪事时,有个朋友不无幽默地总结了一条规律:想出名就出书,想出书就“出事”。回家后,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忍不住就想再多说几句。
出名、出书都无歧义,自无须赘言。可这“出事”就大有讲究,不是随便出什么事都有出书价值的,出车祸,丢钱包,都算出事,可没多大价值,犯不着出书,出了书也没人看。依我管见,想出书的“出事”至少得有三个标准:吸引眼球,值得炒作,公众关注。
美国女兵杰西·卡林奇,原本默默无闻,可是一“出事”———伊拉克战场被俘,奇迹般被特种部队救回。再加上姑娘又长得漂亮,有明星相,一下子就成了世界名人。出名了,自然就要出书,这不,书名还没定,就已签订了价值100万美元的出版协议。可是,她死去的战友兰迪的父亲却很愤怒:“这很残酷,她靠我儿子的死和其他人的死赚钱。”(《信息日报》9月5日)
刘晓庆本就是名人,“出事”后名声更大。她一贯善于造势,没事还要找事,岂能放过这次“出事”的大好机会,所以,她刚放出准备写一本《我在狱中》的风声,就有多家出版社找上门来。一瞧这热乎劲,连她的辩护律师都急着要出书,《我们为刘晓庆辩护》已经以最快速度上市。看这架势,说不定还会有人搭车出书,譬如,看守过刘晓庆的可写《我们看守过刘晓庆》,和刘晓庆关在同一牢房的人可写《和刘晓庆“同居”的日子》等等,估计,销路、经济效益都不会差。
台湾人璩美凤,“出事”前,没几个人知道她,而“性爱光碟”的事一出,立刻变得妇孺皆知,爆得大名。这事本对她是个伤害,可是人家就楞是能化悲痛为力量,变坏事为好事,以“出事”为契机,又是出书,又是出写真集,很是赚了些银子。最近,她又“出事”了,不过,这回是好事,她报考了复旦大学的博士生。一旦如愿以偿,当然,她又有书可写了,譬如《我在复旦读博士》、《从性爱光碟主角到复旦博士》等,相信也一定能畅销。
白宫实习生莫尼卡·莱温斯基,走的也是出事、出名、出书的终南捷径。她的“名著”《莫尼卡的故事》,不仅在美国大挣稿费,在畅销书榜首久居不下,还翻译成多国文字,又顺便捞了不少英镑、法郎还有人民币,饮水思源,这一切,她都要感谢与克林顿的“出事”。当然,一人“出事”,大家沾光,她“出事”后,她的“情敌”希拉里也没闲着,恨得咬牙切齿之余,借着莱温斯基“出事”也出了本书,把这一对狗男女臭骂了一通,既赚了版税,又出了口恶气。
这世上的事都有诀窍,只要细心琢磨,得了门道,就能事半功倍,名利双收。出书也是这样,有人老喊“出书难”,那是你笨,你出点“事”试试?不过,平民百姓,就是“出事”也很难出名,更难因此而出书,因而你要“出事”,就得出得奇,出得邪门,譬如来个“性爱光碟”的事;或者傍个名人,像莱温斯基傍上克林顿,某歌星缠上“皇阿玛”。当然,为出书而“出事”,毕竟是旁门左道,很容易被人唾弃。而那些因为“出事”而出的书,书店最多也就“畅销”那么一阵子,图书馆肯定不屑于收藏,读者也决没有再翻第二遍的兴趣,摆在书架上又觉得层次太低,还怕玷污孩子心灵,于是,其出路就只能是迅速出局,被送进造纸厂的化浆池。(12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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