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中华商务小姐大赛(以下简称“报名者”)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中国公民、港澳台地区的商务女性以及在中国工作的外国女性。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
3、选手年龄在18-38岁之间;
4、选手身高160公分以上;
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读大专或同等学历),特别欢迎硕士以上女性参与。
6、身体健康,能够独立面对生活,愿意承担工作;
7、必须从未有以下经历:(1)犯罪(2)从事不良职业(3)有损大赛形象的其它行为。
二、参赛须知
1、凡报名参赛的女性,需提供个人详细资料和背景资料,由专业人士制作世界经理人·中华商务小姐个人主页。
2、参赛选手在决赛期间的全部生活均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应服从组委会的管理,不得留宿外人或者擅自离开住地,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选手在参赛期间应当爱护公物以及比赛现场设备,如因其本人原因导致相关物品损坏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参赛者不得在参赛期间利用参赛的内容和结果参与包括广告表演采访或在任何媒体刊登播放非大赛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图片音像文字资料等.
5、关于参赛费用:
(1)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但收取个人网页设计制作费500元,如加入世界经理人俱乐部(交纳全年会费800元),除享受俱乐部会员权益之外,免费设计制作个人主页一页。
(2)参赛选手经大赛组委会通知参加总决赛,其抵达总决赛地点的交通费用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3)参赛选手进入总决赛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提供。但住地的消费如超出组委会提供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长途电话费、洗衣费、健身费、饮食等费用),超出部分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4)除组委会认可的服务并依照其设定的标准所产生的费用之外的一切费用,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6、参加总决赛期间的选手,有义务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专业性公关活动,并承诺将根据主办单位的要求进行义务演出。
7、参赛选手应当遵守大赛组委会关于参赛选手登记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如实填报自身情况,并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参赛选手提供的信息和证件不真实,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8、参赛者必须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三、参赛程序
1、报名时间:2003年9月15日--10月30日止。
2、报名地点及方式
北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1-1412室(100005)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10-65186536
上海地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405室
邮编:200120
深圳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号地王大厦A楼4308室
(1)本大赛将在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城市设立报名点;报名者可向本次大赛的组委会或就近城市的报名点咨询大赛的有关情况和领取报名表,也可在本网下载报名表。
(2)报名者可以通过如下任一种方式报名:
前往报名点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的报名资料(详见第(3)条);
在上述之网址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资料上传,并随后以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邮寄至所报名城市的报名点;
向报名点索取相关资料,正确填写后,通过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表和报名资料邮寄至报名点。
(3)报名者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
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复印件3..特写头像;4..半身像;5..全身像;
6..其它有关反映本人特定的文字资料和照片等(尽可能提供)。上述第a项-第e项之照片不加柔光,规格均为15cm×20cm(即8寸),黑白、彩色均可,每一项以1-5张为宜。
交款方式:
1.报名结束后,参赛者分别到所报名的北京、上海、深圳报名点面试初选,并交纳网页设计制作费500元。
2.通过汇款方式将费用汇至:
开户名称:世界经理人资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01289208091001
初赛复赛结束后经大赛组委会通知,于11月下旬到达决赛地点参加总决赛。
联络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1-1412室
电话:010-6518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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