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新政维护收购秩序本报讯国家发展改革委、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03年度棉花收购工作的通知》,提醒棉花经营企业和纺织企业吸取以前发生的抬价抢购造成销售困难的教训,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提高国产棉花的竞争力。
今年以来,纺织工业增速加快,对棉花的需求增加。国家采取加快销售存棉、抛售国
家储备、引导企业适当进口等措施,增加棉花的市场供给,保持了国内市场棉花供求总量的平衡。有关专家分析认为,今年棉花种植面积比上年增长20%,主产棉区棉花长势较好,总产将比上年有大幅度增加;国际上多数棉花生产国是增产的,全球棉花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同时,当前石油价格相对稳定,也有利于促进纺织行业增加化纤的使用量,相对减少棉花的使用量。因此,新棉上市后,棉花收购价格可能会比上年度略高一些,但上涨空间有限。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按照择优选贷、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社棉花企业及其控股的棉花企业收购棉花。对改制后供销社棉花企业不再控股的新企业,承担原企业的债权债务,报经农业发展银行总行批准,确认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条件的,农业发展银行落实风险管理后可继续给予贷款支持。使用政策性贷款的企业必须在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帐户,并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不允许多头开户。取得政策性贷款支持的企业销售棉花回笼货款后,要优先归还贷款本息。继续鼓励商业银行(包括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展棉花收购信贷业务,增加棉花收购资金渠道,保证棉花收购资金供应。
作 者:高 露作者单位:经济参考报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9-11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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