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10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代表公司10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050万股的62.62%。会议由董事长王德贤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兴建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该项目综合利用城市垃圾和公司处理废纸产生的废渣,投资建设2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台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进行焚烧发电,生产的电力和蒸汽全部自用,因降低用电和用汽成本每年可产生效益2966万元,在综合利用废弃资源的同时实现造纸热电联产,可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和成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效益。公司要抓紧项目实施,力争早投产、早见效。
同意1005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山鹰纸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原件);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九月十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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