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10日上午9:00在漯河市人民东路9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20743.4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7160万股的55.82%,符合《公司法》和《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松贺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20743.499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二)、关于选举涂东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743.499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三)、关于聘任李翠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743.499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四)、关于选举张怀朝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20743.499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五)、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三亿元限额内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20743.499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743.499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立先生到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 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9月10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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