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3年6月5日,公司在长沙与民生银行武汉桥口支行签订了为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塑股份”)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壹年进行担保的《借款保证合同》;2003年7月1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岳麓支行签订了为安塑股份借款205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壹年进行担保的《借款保证合同》;2003年8月2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岳麓支行签订了为安塑股份借款335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壹年进行担保的《借款保证合同》。三笔担保合计达84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予公告。截止目前,公司共为安塑股份提供贷款担保人民币8400万元。
经2002年7月16日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包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抵押等事项;经2003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及分、子公司单笔1亿元以内的贷款、担保、抵押等事项。2003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安塑股份签订交叉担保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与安塑股份互保总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2003年7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对此次交叉担保协议进行公告。公司三次对安塑股份的担保事项均在董事长的行权范围内,符合交易生效的审批程序。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03年6月5日为安塑股份提供担保事宜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3年6月5日至2004年6月4日
担保金额:叁仟万元
(2)2003年7月18日为安塑股份提供担保事宜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3年7月18日至2004年7月17日
担保金额:贰仟零伍拾万元
(3)2003年8月21日为安塑股份提供担保事宜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3年8月21日至2004年8月16日
担保金额:叁仟叁佰伍拾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安塑股份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安塑股份发展友好的经济合作关系,在借款担保方面建立互保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9日,主营业务为经营PVC人造革、PV人造革、塑料剩品的生产、销售等。2000年9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3600万股A股股票,注册资金9650万元,注册地为湖南省洪江市安江镇大沙坪。截止200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5637万元,负债为24516万元,股东权益507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52%。董事会认为,安塑股份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偿还债务的能力,与其签订互保协议,能够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不会构成损害。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报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量为369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协议;
2、安塑股份2003年半年度财务指标;
3、安塑股份营业执照复印件。
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三年九月十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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