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与卖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行为的两个主体。至于买的精还是卖的精,似乎早有定论:买的没有卖的精。因为,卖东西总要赚钱,没有人心甘情愿赔本赚吆喝,无非是赚多赚少而已。所以,“跳楼”也好,“忍痛”也罢,商家既然同意出手,至少是“痛并快乐着”,或是“没事偷着乐”。竞争激烈,商海无情,卖方的精明也愈来愈“与时俱进”。京城有三家大型家电连锁企业。每到周末,各家都在强势媒体推出大幅广告,“精明”的“高招”层出不穷:
惊爆低价,就跟白给差不多。1匹的名牌冷暖空调,不到500元可以拿下;21英寸的彩色电视机,几十块钱您就抱走……但不是人人有份,前提是限量销售或抽号购买。于是,虽然许多人一早就来撞大运,但多是满怀希望而来失望而归;虽然是三天的期限,但第二天来,有人就告诉您“昨天卖完了”。既然来了,望着许多并不优惠的商品:买,心有不甘;不买,您这一天算是白忙活了。
买一送一,顾客怎么算都合适。某商家卖空调要“买一用三送一再送一”:三个月内有质量问题,全额退款,免费赠送一台,且一年内还可免费移机一次。而一旁不被人注意的小字则显示:“部分商品除外”。但笔者在店内只看到一件商品有买、赠、送的标志,经询问才知道每个品牌只有两款参加活动,实际是部分商品参加,且都是价高的款式。
信誓旦旦,敢争天下倒数第一。广告上说:多少多少天内,谁比我低,差价补偿。而店内告示详情则是:谁比我低,您拿发票来。而一般的顾客,已经在该店选购了一件商品,怎么会再去到处寻找同样的产品来买呢?
但是,卖家如此精明,却未必高明。有医学研究证明,人与人的智力差异就在几秒钟之间。消费者心里有本账,一个人上当,不会每个人都上当。上一当,下次不会还上当。笔者曾在这几家电器城看到,抽奖时门庭若市;正常销售时冷冷清清。真正物美价廉的,绝对剩不下;相对质次价高的,照样当展品,也未必吸引顾客的眼球。所以,商家应该把精明变成高明: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诚信待客上多下下工夫。别忘了,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卖的还真没有买的精。
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 潘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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