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已拍得广东国际大厦(俗称63层)的买家至今还未付清总额达11.3亿元的款项。据了解,按照《拍卖法》和有关协议,该楼不得不面临被重新拍卖的境地,原本暂告一段落的广东国投破产案再度引起关注。
连续三次付款逾期63层位于广州市中心,是已破产的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主要资产,曾在去年10月18日以11.3亿元的成交价找到了新主人———深圳聚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但媒体随后调查发现,该公司只是竞买代理者,真正的买家至今未曾公开露面。
按照当时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与63层拍卖竞得者签署的《拍卖成交承诺书》,买家必须分3个阶段向清算组支付拍卖款项:第一个阶段是在今年1月18日前支付总款项的30%,也就是3.39亿元,除去已支付的5千万元保证金,买家还须支付2.89亿元;接下来的款项要在今年4月份和7月份分别支付,最终全部偿清拍卖价。
随后的进展不如人愿,有关报道称,买家在第一个阶段就“爽约”:到今年1月底,买家既没有如期付清首期款,更没有向拍卖行付一分钱佣金,银行保证其如约付讫全部款项的保证函也未送到清算组手中,这一切导致63层的产权无法顺利移交;昨日的报道则称,买家目前仅支付了人民币2亿元,原因在于该买家无法顺利从银行获得11.3亿元的融资。
三拍之后可能再开拍
一波三折,63层命运多蹇。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后,63层作为主要资产被公开拍卖,前后拍卖三次,历时16个月才“一锤定音”:2001年6月30日,63层公开20亿元的评估价招徕买家,一度成为中国拍卖史上最昂贵的单个“标的”,并在当年年底以16亿元起拍,结果失败;2个多月后“削价”3亿元以13亿元起价再拍,再次流拍;直到去年10月18日,63层终于以11.3亿元的成交价找到买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业内人士指出,若相关消息属实,按照最初的《拍卖成交承诺书》,买家事实上已经违约,受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的破产清算组有权对63层进行重新拍卖。
目前,涉及“63层”的拍卖行、清算组、广东高院都不愿意对此事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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