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10日在公司本部四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数7154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王涛因公不能出席,书面委托董事马广悦出席并代为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长、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1549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549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1549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2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28,644,825.2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864,482.53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1,432,241.26元,本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4,348,101.47元。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2年末总股本10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800,000.00元,占本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32.04%,余额16,548,101.47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利润转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1549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1549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1549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100%,0股弃权,0股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1549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 0股弃权,0股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1549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 0股弃权,0股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1549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 0股弃权,0股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549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 0股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采购黑色铸件和借款的议案》。
与本次采购黑色铸件和借款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回避后表决结果为:同意49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搬迁的议案》及《搬迁补偿协议》。
与本次公司搬迁补偿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回避后表决结果为:同意49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李晓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ΟΟ三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