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走访了一些上市公司,感受到新一轮重组的热潮正在酝酿。收购、兼并、MBO、大股东合资、间接控股、整体出售,这些话题频繁出现在与上市公司的交流当中,虽然我们的证券市场对上述语汇并不陌生,但如此大范围暗潮涌动,以至形成某种共识的现象,却是极为少见。但记者也注意到这样一些论调,“这可能是最后一次发财的机会了”,“时机难得,要往前赶,慢一步,就没指望了”。从这些话里,我们不难听出,其潜台词无外乎是指——在相关规范措施还未完备前,打打“擦边球”,在国有资本大规模整合中获取非正常收益。
我们固然不能因噎废食,以这些论调为由,否认此次热潮的重大积极意义。但各种重组形态层出不穷,确实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如何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保护国有资产,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积极引导新一轮重组购并热潮步入正轨,的确是一个重大命题。从记者采访的情况看,以下几个问题,值得重视。
问题之一:国有股定价。每股净资产是目前国有股转让价的底线。有分析人士认为,有关国有股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实施细则应尽快出台,这样有利于企业真正从市场的角度考虑重组购并行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该分析人士还强调,一个合理的转让价格,对重组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转让价过低,容易造成巨大的寻租空间;过高,则可能吸引来的是某些短线投机者,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无益。虽然定价方式有其复杂性,但有一点要明确——提高转让的公开度、透明度。
问题之二:国有股转让审批权限。目前具体的国有股分级审批方案还没有出台,而个别企业为了规避相关政策,考虑采取托管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变通办法。因此,尽快出台相关管理细则,有利于目前酝酿的重组方案向着健康方向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日常管理、变动审批效率的提高。
问题之三:股权过户。不久前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协议转让过户须知》称,目前上市公司非国有股协议转让,只限于转让股数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含5%),且仅限于法人之间“一对一”转让,不得将股份拆散,不得通过公开拍卖(司法拍卖除外)或者其他公开征集受让人的形式进行。
通知的本意是为了防止非流通股形成事实上的流通,但同时也造成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位上市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的初衷可以理解,但考虑到重组购并行为中的实际状况,是否可以适当调整和细化,以充分发挥政策的积极引导作用。尚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