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耳朵却照不出,不能办出境证,在提倡以人为本的今天,让人感觉是人文关怀的缺失
洪巧俊
照相不露耳朵就不能办赴港澳通行证。据9月7日的《南方都市报》报道,张女士前往深圳南山公安分局办理赴港通行证时,由于耳朵小,屡次未能通过。于是张女士不得不重返
照相馆,让别人藏在她身后,双手从后面将其耳朵用力撑起。经过一番折腾,耳朵终于在照片上显现出来。张女士耗去两个半小时后,才勉强通过。
出现这样的事,是因为张女士耳朵十分娇小,且紧紧贴在头部的两侧,加上她又是脸蛋圆润,拍了多少次正面头像,耳朵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不肯露出来。据报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国公民的出境证件照片必须是正面、免冠、近期的,所谓的正面就是要求露出五官。按深圳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国家规定出境证件照片必须露出五官,不仅便于对持有人进行管理,更体现了国家的严肃性。如有特殊性情况,在申请时必须注明。让人疑惑的是规定为什么要一刀切?张女士耳朵小,照不出来应该是真实的,而让别人藏在她身后将其耳朵用力撑起,虽然耳朵仍是张女士的,却是经过“人为”露出来的。按那位负责人的说法,露出五官就体现严肃性,不露出五官就没有体现严肃性?可张女士没有“人为”而拍的照片,虽然没有露出耳朵,但却是严肃、真实的写照,而张女士露出耳朵的照片倒是很不严肃、不真实的,因为耳朵是通过“人为”才露出来的。早知道如此,张女士还不如在自己的小耳朵上“重塑”一双照得出的大耳朵,省得如此麻烦。
有耳朵却照不出,不能办出境证,在提倡以人为本的今天,让人感觉是人文关怀的缺失。假如有人缺一只耳朵要办出境证怎么办?安上一只假耳朵?就按那位负责人的说法,特殊性情况,在申请时必须注明缺一只耳朵?人家缺一只耳朵,本身就是一种缺陷,一种心底的痛,现在还要把这种痛注明出来,这的确有点不人道。按照宗教的观点,就是“原罪”的问题。人生来有问题、缺陷,不可能天生完美。谁不喜欢五官端正、匀称、漂亮,带有一定的“天生丽质”?可这些都是父母给的,不是想要就可要的。圆圆的大眼睛、高鼻梁、大一点的耳朵,谁都喜欢,鼻梁可以通过手术隆起,眼睛却是没办法通过手术做大做亮的。耳朵可以通过手术做大,但就因办之出境证,就要做一次手术把耳朵做大?不做大,下次再办出境证,那就只有再来一次,让别人藏在她身后将其耳朵用力撑起,因为办出境证照片要求是近期的。我们通常把人脸上的耳、目、口、鼻、舌,五种器官通称为“五官”。不知道国家规定出境证件照片必须露出五官的五官是指哪“五官”?按理照头像,就应是人脸上的五种器官。如果是这样,要求露出五官也是很不现实的事,总不能把舌头伸出来拍照吧?
一个社会是否尊重人权,宽容地面对某些欠缺是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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