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即将出台。这一办法将全面规范证券公司的受托投资管理业务,对此前被叫停的集合性受托投资产品的规定也被纳入这一管理办法当中。
经过数月的酝酿,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立足于全面规范证券公司的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据透露,其中将集合投资计划分为均等的份额,每一份额面值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份额只
能按照面值发行;同时,一个集合投资计划的委托人不得超过200名。照此规定,每份集合投资计划资金总量的上限将为1亿元。
管理办法对申请开发集合性受托投资产品的证券公司,作出了包括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等在内的限定。此外,还规定“证券公司可认购本公司管理的集合投资计划份额,证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集合投资计划份额视为其自营证券。集合投资计划的财产不得投资于该集合投资计划的管理人、托管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发行的证券”。
秉承监管部门加强风险防范的指导思想,管理办法中明确,“证券公司不得以书面或者口头、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向委托人承诺保证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证券公司向委托人提供投资收益预测的,应当有充分的根据,并以书面方式说明所作预测仅供委托人参考,投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中证链接券商只等发令枪响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上周,申银万国、国泰君安、银河、广发、中信、国信、海通、光大等12家券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齐聚深圳,参与《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内部讨论。有与会券商透露: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一旦出台,将成为近年来券商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重大利好。
近期,随着招商证券、国信证券集合性受托理财产品半年报业绩亮相,市场普遍期待5月被叫暂停的集合性受托投资业务能尽快再启动。有权威人士透露:为尽快推动券商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全面规范,监管层近期的思路是将2001年出台的《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同时将集合性投资业务规则纳入新的管理办法。这一举措实际上减少了集合性受托投资专项规则出台的阻力,非常有利于券商尽快开发这一创新业务。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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