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18号文件里,政府对房地产行业定了基调:支柱产业和市场化,而在深圳建市24年以来,房地产早已是深圳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产业。随着深圳城市经济逐渐步入平稳发展期,房地产业也逐渐由建市之初的先导性产业,回归到其基础性产业的本来特征。
从房地产业增加值的变化来看,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一度达到7.4%,对深圳国民经济起着重要的拉动作用。随着深圳城市经济逐渐步入平稳发展
期,房地产业也逐渐由建市之初的先导性产业,回归到其基础性产业的本来特征,其在深圳国民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也逐渐下降并趋于平稳,目前房地产业增加值与GDP的比例保持5.6%左右。
建市以来,深圳房地产开发业与中介服务行业均得到长足的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效益良好、产业集中度高,中介服务行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水平不断上升。
九十年代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较少,1985年仅有27家,即使在房地产开发非常活跃的1992~1993年,开发企业也未超过200家。1996年以后,随着深圳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的快速增加,房地产需求不断快速上升,房地产行业规模也得以迅速扩张。1996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共有398家,至2002年底达到716家。从投资看,历年投资额在前50名的开发企业,一直占据每年房地产开发总投资的半壁江山。规模企业对于房地产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产业集中度已逐渐形成。从开发企业经济效益看,开发企业的年度人均利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02年度达到311031元/人,比上一年度提高了3.8%。开发企业的年度人均利润的逐年上升,显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管理、运作水平不断提高,效益状况良好。
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也得到长足的发展。1996年初,全国第一个房地产行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行业管理条例》开始施行,使得深圳房地产中介行业从此有法可依。经过多年的发展,深圳已逐渐形成集经纪代理、咨询、评估为一体的新型房地产服务产业,形成从业机构近500家、从业人员10000多人的行业规模,形成出国企、私营、外资和股份制多样化、齐头并进的经营模式以及专业化、规模化的行业特征。随着“入世”及CEPA协议的签署,深圳中介服务行业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深圳中介服务行业的素质,促进深圳中介服务行业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深圳商报记者方兴)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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