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迪
搬运工趁搬家之际卷走雇主40万现金,保洁员借打扫卫生的机会偷走主人钻戒……最近接连发生这些特殊的“偷窃案”让老百姓心里直犯嘀咕:这些上门进家的小时工到底可靠不可靠?
“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好了!我们公司的工人都有备案,还有担保人。”一家知名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的搬运工人绝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接着又问了两三家,还是同样的答复。都这么“可靠”,那前一段时间发生的搬运工偷窃案件纯属意外?可如果人家接着解释说“备案是指工人在申请工作时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就是同车的四个人”时,不知道是不是真能让准备搬家的老百姓放一百二十个心。
前不久才搬完家的张女士告诉笔者:“搬家公司办事特痛快!电话谈妥价钱,搬运工开着车就来了,干活、拿钱,走人。”可再琢磨,张女士又觉得有点不对劲:“他们连张收据都没给我开,要真丢了东西我该找谁去?”四通搬家公司的一位先生表示,出现类似的事情可以找公司,“但是”,这位先生话锋一转:“如果丢失物品或金额太高,我们就只能负责找人。”假设身份证有假,四个“担保人”又合谋行动,那这人又该上哪儿去找?
利康搬家公司的霍先生介绍说,在去年8月份之前,办搬家公司连资质证明都不用提供,只要能找到挂靠单位,谁都可以到工商局申请执照。正规搬家公司都是经市劳动局批准后进行定向招工,但一些不太规范的搬家公司往往省略中间步骤“就地取材”,搬运工人素质良莠不齐在所难免。至于搬运工内部是否有“途中检阅雇主财物”的行规,一位搬运工没有正面回答笔者的问题,只是含糊地说了一句:“反正关上门没人知道。”
偶尔用之的搬运工人令人不省心,雇回家的家政服务员就更让人放心不下。小时工来家之前先把贵重物品收拾好,然后在旁边像监工一样盯着人家干活,这样的滋味不好受,但却是雇佣家政服务员家庭的必修课。因为如果丢了贵重物品,家政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我们是中介机构,只负责联系,”一个社区家政公司的负责人说得理直气壮:“我们提供场所和必要证件,其他的我们管不了,也没权利管。这些都在事先和雇主签的协议中写得明明白白。”笔者在向一些家政服务公司咨询后得知,目前本市对于家政行业的约束仅有一部《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从事家庭服务工作管理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就“偷窃”这一话题,《规定》中只明确家庭服务员从事违反法律的活动,用户可以解除合同。想彻底解决则需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看来,要出现保姆行窃的事件,家政公司还真是一点责任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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