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建才
市场的作用就是使内部矛盾外部化,而企业的作用则是使外部矛盾内部化。券商是企业,是企业就要把能够内部化的外部性尽量内部化,不能“有了好处是自己的,有了坏处是别人的”。经济效率分为两种,一种是所谓的配置效率,另一种就是所谓的组织效率,前者主要通过市场(外部组织)来实现,而后者则主要通过企业(内部组织)来实现。如果券商
没有组织效率,怎么可能为投资者提供好的服务?恰相反,一些漏洞却可能为机会主义者所利用。如果券商没有组织效率,怎么可能拓宽融资渠道?要知道,资金都是要追求回报的。如果券商没有组织效率,怎么可能通过市场选择机制的检验?很明显,全行业亏损预示着生死抉择。如果券商没有组织效率,怎么可能保证利好政策不是“软约束”?按道理,坏的路径依赖总不能“绵绵无绝期”。
券商的问题是“居安”的时候没有“思危”,“饮水”的时候没有“思源”,也就是说,券商在获取超额利润发展如日中天的时候没有想着如何提高自己的组织效率。
实事求是地分析券商困境,就不能不用历史的眼光看待问题。政府不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去运作作为金融企业的证券公司,而是按照自身的偏好进行运作,结果自然在证券公司的发展中产生了许多偏离正常轨道的问题。如果把这理解为另一种意义上的“赶超战略”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中国的券商并没有遵循比较优势的原理循序渐进,结果自然是不具备真正的自生能力,在渐进博弈的路径中陷入了坏的博弈均衡解。
现在的问题是券商转型的问题,就是要把券商转变为具有真正的自生能力的金融企业,这或许就是许多学者说中国的证券市场具新兴加转轨双重特征的重要原因。要使券商具有真正的自生能力,还得提高组织效率。而要提高组织效率则又离不开行之有效的组织结构,按照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分析,券商关键是要找到与自己特定的属性相匹配的治理结构,从自身做起。
近期即将出台的《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证券公司高级人员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也说明了证监会意在提高券商的组织效率。如果哪家券商在提高组织效率的过程中先发制人,那么它就可能在竞争中抢得先机,把“弱旅”特别是那些“害群之马”淘汰出局。从这个角度看,提高组织效率还可以收到降低金融风险的效果,不管是特定风险还是系统风险。
企业和市场的相互替代正是基于双方的比较优势进行的,如果金融企业的组织效率和金融市场的配置效率双双不高的话,那么这种相互替代就不会是有效率的,结果只能收敛在很坏的均衡上。我们认为,券商提高组织效率既有利于自身,也有利于社会,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良性互动。但是,显而易见的是,这种互动必须以隔断监管政策的“软约束”为前提,就像要使国企具有自生能力就必须剥离“政策性负担”一样。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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