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单继林9月8日上海报道“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试行目标管理,并将据此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评价。”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此间举行的“2003中国电力论坛”上如此表示。由于中央企业目前没有经营目标或任务,从现实出发,对所监管企业试行目标管理,以解决在原有体制下形成的出资人不到位带来的问题。
邵宁表示,国资委起步的工作确定为加强外部监管。
据邵宁介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国有企业改革增加了一个新的因素,即出资人到位的因素。长期以来,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迟迟没有启动,这项改革又处于政府层面,无法通过国有企业改革来推动。因而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工作中,各个层面都在有意无意地淡化、回避出资人问题,以求绕过这个无法解决的问题使国有企业改革也能有所推进。
邵宁说,从前一段时间几个部门推进大企业、大集团工作的实际看,存在的两个体制方面的障碍:一是国有大企业的出资人关系没有理顺,企业经营者受到的压力和动力不足;二是大企业发展的体制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过多的行政审批严重制约了大企业的发展。
邵宁分析认为,究其原因,出资人不到位是最根本性的问题,没有负责任的出资人去严格地选任、考核、激励和约束经营者,仅仅从形式上去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其结果必然是形似,而不是神似。
邵宁认为,由于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缺位对不同层面的改革所造成的影响也不一样。他说,对于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由于改革的方向是多种形式放开搞活,改制以后的企业组织形式已不是国有企业,所以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只会影响到改革的过程,对改革的结果影响不大。但对于国有大企业来说,由于企业改制后相当一部分企业仍是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公司、甚至是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不但影响到改革的过程,而且还影响改革的结果。
邵宁同时也表示,在国有资产监管管理机构组建后,将会理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关系。由于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是出资人的责任所在,国资委也将为企业创造尽可能良好的发展环境,从而增强企业经营者的压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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