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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股权收购之关联交易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 02:4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华北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1、关联交易概述

  2003年9月7日,(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汇集团”)在本公司会议室签署《出资人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本公司拟以变更项目后的部分增发募集资金与双汇集团共同出资,对华北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双汇”)进行同比例增资,引进12条高温肉制品生产线,建设年产18000吨高温肉制品项目。由于双汇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故本次增资属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9月7日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万隆、张俊杰、何科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2、关联方介绍

  ①双汇集团

  双汇集团是经漯河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4年8月29日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市财政局持有其100%的股权。双汇集团注册资本55812万元,法定代表人万隆,税务登记证号码411100267765432。目前,双汇集团持有本公司35.72%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双汇大厦。

  主营业务:食品加工及销售、生猪屠宰及肉类进出口业务、畜牧养殖、饲料加工及销售等。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双汇集团总资产355591.56万元,所有者权益116050.86万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00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6218.93万元,净利润11456.80万元。

  ②华北双汇

  华北双汇成立于1998年12月,注册资本8887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47.98%的股权,双汇集团持有52.02%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银章,税务登记证号码152601116454645。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集宁市解放路102号。

  主营业务:猪、牛、羊屠宰及速冻食品加工。

  截止2003年7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607.29万元,净资产8079.36万元。2003年1-7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92.12万元,实现净利润51.97万元。

  3、交易标的及其目的的简要说明

  为提高华北双汇的盈利能力,拟对其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肉制品深加工,因此经本公司与双汇集团协商,计划由双方同比例增资2660万元,增加12条高温肉制品生产线,建设年产18000吨高温肉制品项目,其中本公司增资1276.27万元,双汇集团增资1383.73万元,华北双汇注册资本由8887万元增加到11547万元,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不变。

  4、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

  本公司与双汇集团合计出资266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变更项目后的部分增发募集资金出资1276.27万元,占出资额的47.98%;双汇集团以现金出资1383.73万元,占出资额的52.02%。

  双方在《出资人协议》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全额缴纳各自应缴出资额。

  《出资人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次交易所需资金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即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变更部分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生效。

  5、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新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华北双汇的盈利能力,华北双汇可年新增销售收入13680万元,年均利税1861万元,年均利润1366万元,投资回收期3.5年(含4个月建设期),每年可为本公司贡献净利润约440万元。

  二、收购阜新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

  1、关联交易概述

  2003年9月7日,本公司与双汇集团在本公司会议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本公司拟以变更项目后的部分增发募集资金收购双汇集团持有的阜新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双汇”)51%的股权。由于双汇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故本次股权收购属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9月7日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万隆、张俊杰、何科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关联方介绍

  ①双汇集团

  同上。

  ②阜新双汇

  阜新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注册资本7477万元,其中双汇集团持有51%的股权,阜新市食品公司持有29.81%的股权,阜新星港食品有限公司持有19.19%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万隆,税务登记证号码210902121566078。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阜新市海州区创业路25号。

  主营业务:生猪屠宰及猪副产品加工。

  截止2003年7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300.03万元,净资产9427.10万元。2003年1-7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429.64万元,实现净利润1098.07万元。

  阜新双汇近三年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3、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双汇集团持有的阜新双汇51%的股权。截止评估基准日2003年7月31日,阜新双汇的帐面净值为9427.10万元。

  上述股权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和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的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4、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①签署合约双方的名称:

  股权转让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受让方:

  ②合同的签署日期:2003年9月7日。

  ③交易标的:双汇集团持有的阜新双汇51%的股权。

  ④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此次交易以截止2003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数据为定价依据,以评估净值作为最终交易价格。

  截止2003年7月31日,阜新双汇的帐面净资产值为9427.10万元,经北京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其评估净资产值为8884.52万元(详见附件《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按51%的比例计算,此次股权收购的交易价格为4531.10万元。

  ⑤履行合同的期限和交易结算方式:本公司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金额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阜新双汇。阜新双汇在收到该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双汇集团。

  ⑥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交易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此次交易经本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5、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与双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均从事有生猪屠宰业务,但由于该业务不在同一地域内进行且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因此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同时,此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将从很大程度上减少本公司与双汇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6、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①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

  建立公司在东北地区稳固的原料加工基地,提高公司在东北地区肉制品深加工能力,进一步开拓公司在东北地区的市场销售渠道,同时减少与双汇集团的关联交易。

  ②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项交易预计于2003年10月份完成,根据阜新双汇目前的经营状况,收购完成后每年将为本公司贡献净利润900万元左右。

  三、收购舞钢华懋双汇食品有限公司42.5%的股权。

  1、关联交易概述

  2003年9月7日,本公司与双汇集团在本公司会议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本公司拟以变更项目后的部分增发募集资金收购双汇集团持有的舞钢华懋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舞钢华懋双汇”)42.5%的股权。由于双汇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故本次股权收购属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9月7日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万隆、张俊杰、何科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2、关联方介绍

  ①双汇集团

  同上。

  ②舞钢华懋双汇

  舞钢华懋双汇成立于1997年4月,注册资本96.39万美元,其中双汇集团持有42.5%的股权,香港华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5%的股权,台湾商人王天一先生持有32.5%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梁荣江,税务登记证号码为410481614865885。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舞钢市建设路东段18号

  主营业务:生猪、禽类屠宰及其副产品加工。

  截止2003年7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804.14万元,净资产1430.04万元。2003年1-7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167.59万元,实现净利润213.14万元。

  舞钢华懋双汇2002年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3、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双汇集团持有的舞钢华懋双汇42.5%的股权。截止评估基准日2003年7月31日,舞钢华懋双汇的帐面净值为1430.04万元。

  上述股权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和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的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4、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①签署合约双方的名称:

  股权转让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受让方:

  ②合同的签署日期:2003年9月7日。

  ③交易标的:双汇集团持有的舞钢华懋双汇42.5%的股权。

  ④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此次交易以截止2003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数据为定价依据,以评估净值作为最终交易价格。

  截止2003年7月31日,舞钢华懋双汇的帐面净资产值为1430.04万元,经北京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其评估净资产值为1372.24万元(详见附件《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按42.5%的比例计算,此次股权收购的交易价格为583.20万元。

  ⑤履行合同的期限和交易结算方式:本公司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金额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舞钢华懋双汇。舞钢华懋双汇在收到该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双汇集团。

  ⑥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交易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此次交易所需资金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即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变更部分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舞钢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5、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与双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均从事有生猪屠宰业务,但由于该业务不在同一地域内进行且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因此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同时,此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将从很大程度上减少本公司与双汇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6、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①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

  增加公司产品种类,整合原料市场资源,给双汇商业连锁店提供品种齐全的放心肉类食品,同时减少与双汇集团的关联交易。

  ②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项交易预计于2003年10月份完成,根据舞钢华懋双汇目前的经营状况,收购完成后每年将为本公司贡献净利润150万元左右。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诚实信用、勤免尽责的原则,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议。董事会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允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变更部分增发募集资金投向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变更后的新项目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整合资源、整合市场的能力,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财务顾问的意见

  就本次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河南九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详见《关于增资、股权收购之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3、交易双方签署的《出资人协议》;

  4、北京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科华评报字[2003]第017号、中科华评报字[2003]第018号);

  5、河南九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资、股权收购之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阜新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董事会

  二OO三年九月七日

  关于

  增资、股权收购之关联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双汇发展:指

  双汇集团:指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北双汇:指华北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阜新双汇:指阜新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舞钢双汇:指舞钢华懋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指双汇发展与双汇集团同比例对华北双汇进行增资、双汇发展收购双汇集团持有的阜新双汇51%股权及双汇发展收购双汇集团持有的舞钢双汇42.5%股权事项。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指河南九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二、绪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2年修订本)》等有关法律、法规,河南九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双汇发展的委托,担任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依据双汇发展提供的有关当事方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出资人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有关文件及相关资料,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严格的职业道德和勤勉尽职的精神,发表独立的财务顾问意见,旨在对本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供有关投资者及有关各方参考使用。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关联交易中与所有当事方及本次关联交易无任何利益关系,就本次关联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地进行的。

  2、本报告是根据有关当事方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双汇发展与双汇集团签署的《出资人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等协议和其他相关资料而出具的。交易各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没有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及误导等,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参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磋商和谈判。本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是基于交易各方均能按照达成的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责任的假设而提出。

  4、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双汇发展的任何投资建议,对于根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双汇发展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公告等信息披露资料。

  三、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及其关联关系

  (一)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

  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

  法定代表人:张俊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肆仟贰佰叁拾柒万元

  经营范围:畜禽屠宰、肉类食品及食品加工、包装、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食品行业的投资,销售代理,物流及其相关经营业务的配套服务。

  成立于1998 年10月15日,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1998]20号”文批准,由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4月20日,公司名称由“河南双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2000年5月15日起股票简称由“双汇实业”变更为“双汇发展”。

  2、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

  法定代表人:万隆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伍仟捌佰壹拾贰万元

  经营范围:食品加工及制造饮料;纺织服装及纤维制品、皮革毛片;文教体育用品;机械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木材加工及制品;生化制药;橡胶制品包装制品制造;运输仓储;建筑房地产;社会服务业综合技术及农林牧渔服务;金属材料、五金工具、医疗器械、乐器、地毯、电信器材经销;屠宰及肉加工并经营进出口业务。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1994年8月29日经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漯政[1994]49号文批准,以漯河市肉联厂和漯河罐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资产组建起来的国有独资公司。截止2002年12月31日,双汇集团总资产355591.56万元,所有者权益116050.86万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00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6218.93万元,净利润11456.80万元。

  3、华北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集宁市解放路102号

  法定代表人:赵银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捌佰捌拾柒万元

  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粮食加工、生化制药、饲料加工、包装、日用化工、制革、毛纺以及上述各项目的研究开发,贸易(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4、阜新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创业路25号

  法定代表人:万隆

  注册资本: 人民币柒仟肆佰柒拾柒万元

  经营范围:肉类制品加工。

  5、舞钢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舞钢市建设路东段18号

  法定代表人:梁荣江

  注册资本:美元玖拾陆万叁仟玖佰元

  经营范围:屠宰、储藏、销售畜、禽肉及蛋类,加工、销售肉制品、饮料。

  (二)关联关系

  双汇集团持有双汇发展国家股12227.7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5.72%,是双汇发展第一大股东,故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双汇发展与双汇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

  3、符合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原则。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动因与基本情况

  (一)对华北双汇进行增资

  1、增资动因

  华北双汇成立于1998年12月,其中双汇发展持有47.98%的股权,双汇集团持有52.02%的股权。该公司主营猪、牛、羊屠宰及速冻食品加工。截止2003年7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607.29万元,净资产8079.36万元。2003年1-7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92.12万元,实现净利润51.97万元。

  为提高华北双汇的盈利能力,拟对其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肉制品深加工,因此计划由股东双方同比例增资2660万元,增加12条高温肉制品生产线,建设年产18000吨高温肉制品项目,其中双汇发展增资1276.27万元,双汇集团增资1383.73万元,华北双汇注册资本增加到11547万元,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不变。

  双汇集团为双汇发展第一大股东,此次共同增资构成了关联交易。

  2、增资基本情况

  (1)有关协议的签署

  双汇发展和双汇集团于2003年9月7日签署了同比例增资华北双汇的《出资人协议》。

  (2)出资方式及出资金额

  双汇发展以变更项目后的部分增发募集资金出资1276.27万元。

  (3)出资期限

  双方在《出资人协议》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全额缴纳各自应缴出资额。

  (二)收购阜新双汇51%的股权

  1、交易动因

  阜新双汇成立于1998年5月,其中双汇集团持有51%的股权,阜新市食品公司持有29.81%的股权,阜新星港食品有限公司持有19.19%的股权。该公司主营生猪屠宰及猪副产品加工。截止2003年7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300.03万元,净资产9427.10万元。2003年1-7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429.64万元,实现净利润1098.07万元。

  为建立在东北地区稳固的原料加工基地,提高双汇发展在东北地区肉制品深加工能力,进一步开拓双汇发展在东北地区的市场销售渠道,同时减少与双汇集团的关联交易,经与双汇集团协商,双汇发展拟收购双汇集团所持有的阜新双汇51%的股份。

  由于双汇集团为双汇发展第一大股东,此次股权收购构成了关联交易。

  2、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有关协议的签署

  双汇发展和双汇集团于2003年9月7日签署了收购阜新双汇5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2)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双汇集团持有的阜新双汇51%股权。

  (3)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

  此次交易以截止2003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数据为定价依据,以评估净值作为最终交易价格。

  截止2003年7月31日,阜新双汇的帐面净资产值为9427.10万元,经北京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其评估净资产值为8884.52万元。按51%的比例计算,此次股权收购的交易价格为4531.10万元。

  (4)结算方式

  双汇发展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金额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阜新双汇。阜新双汇在收到该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双汇集团。

  (三)收购舞钢双汇食品有限公司42.5%的股权

  1、交易动因

  舞钢双汇成立于1997年4月,注册资本96.39万美元,其中双汇集团持有42.5%的股权,香港华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5%的股权,台湾商人王天一先生持有32.5%的股权。该公司主营生猪、禽类屠宰及其副产品加工。截止2003年7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804.14万元,净资产1430.04万元。2003年1-7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167.59万元,实现净利润213.14万元。

  为增加双汇发展产品种类,整合原料市场资源,给双汇商业连锁店提供品种齐全的放心肉类食品,同时减少与双汇集团的关联交易,经与双汇集团协商,双汇发展拟收购双汇集团所持有的舞钢双汇42.5%的股权。

  双汇集团为双汇发展第一大股东,此次股权收购构成了关联交易。

  2、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有关协议的签署

  双汇发展和双汇集团于2003年9月7日签署了收购舞钢双汇42.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2)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双汇集团持有的舞钢双汇42.5%股权。

  (3)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

  此次交易以截止2003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数据为定价依据,以评估净值作为最终交易价格。

  截止2003年7月31日,舞钢双汇的帐面净资产值为1430.04万元,经北京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其评估净资产值为1372.24万元。按42.5%的比例计算,此次股权收购的交易价格为583.20万元。

  (4)结算方式

  双汇发展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金额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舞钢双汇。舞钢双汇在收到该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双汇集团。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假设前提

  本报告人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是建立在下列假设前提基础之上:

  1、本次关联交易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

  2、本报告所依据的本次交易行为各方提供的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其它障碍,关联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相关合同得以充分履行。

  4、交易各方经营决策不出现重大失误,所处经营环境无重大不可预测的变化。

  5、无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对增资华北双汇的评价

  2003年9月7日双汇发展与双汇集团签署了对华北双汇同比例增资的《出资人协议》,该议案已经获得双汇发展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股东双方同比例增资,增资后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不变。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收购阜新双汇51%股权的评价

  2003年9月7日双汇发展与双汇集团签署了收购阜新双汇5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该议案已经获得双汇发展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北京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转让价格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对收购舞钢双汇42.5%股权的评价

  2003年9月7日双汇发展与双汇集团签署了收购舞钢双汇42.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该议案已经获得双汇发展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北京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转让价格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七、提请投资者注意的事项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双汇发展第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执行了回避制度,其中《关于利用部分增发募集资金收购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阜新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议案》尚须经双汇发展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关联交易中的股权变更手续尚未办理。

  3、本报告不构成对双汇发展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做出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双汇发展与双汇集团签署的《出资人协议》;

  3、双汇发展与双汇集团签署的收购阜新双汇5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4、双汇发展与双汇集团签署的收购舞钢双汇42.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5、北京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科华评报字[2003]第017号、中科华评报字[2003]第018号);

  6、关联交易公告。

  九、其他

  1、文件查阅

  文件查阅地点:

  法定代表人:张俊杰

  董事会秘书:祁勇耀

  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

  邮编:462000

  电话:(0395)2622616-6158

  传真:(0395)2693259

  联系人:祁勇耀

  2、独立财务顾问

  独立财务顾问:河南九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保盈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红专路78号

  电话;(0371)5712707

  传真:(0371)5712723

  联系人:艾越进

  河南九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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