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宋密昨日在2003年中国电力论坛上表示,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正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她说,电监会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加强电力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电监会成立以来,在电力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方
面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启动了《电力法》的修改工作;基本完成了《电力监管条例》的起草工作;依据“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这一改革总体目标,制定了《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和《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等电力市场建设的配套性文件;组织起草了《关于开展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的实施办法》等。
──稳步推进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经过调查研究,选择了东北和华东作为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试点。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华东电力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华东和东北两个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已经正式启动。
──依法监管迈出了重要一步。为规范电价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电监会组织开展了电价大检查。在各有关电力企业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半年的努力,查清了当前电价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处理意见。
──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对地方电力资产产权界定、中外合资(合作)发电企业的资产划转、预留给辅业单位的发电资产的划分,以及其他需要尽快予以明确和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整理和研究,及时向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提交了报告和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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