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有关措施的逐步落实,近千亿欠款在几年内将归还给上市公司重建股市生态平衡
本报记者 刘兴祥
昨日,中国证监会与国资委联合发文,向控股股东肆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宣战”。据业界人士估计,随着这项措施的逐步落实,将有近千亿元的欠款在未来几年内被归
还给上市公司,这将大大提高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有效控制风险,推动上市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并使得股市“生态环境”大为改善。
由国家多个部委联合在去年进行的一次上市公司全面普查显示,上市公司大股东欠款情况触目惊心:在接受普查的1175家上市公司中,有676家上市公司存在被大股东占用巨额资金的现象,被占用资金合计高达966.69亿元,平均每家被占用资金1.43亿元。令人关注的是,这一数字远远超过了去年全年首发新股融资额的560亿元。业内人士指出,如果这近千亿欠款难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无疑会为上市公司发展注入新的血液。
因大股东占用巨额资金而创下中国股市亏损纪录的ST轻骑无疑对大股东归还欠款最为盼望。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吕来升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通知的出台对督促大股东尽早归还欠款将产生重要作用,从而推动公司获得发展新动力,毕竟,ST轻骑的主营业务还是比较正常的。
业内人士指出,即使是从逐步归还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短期内也能获益匪浅。根据通知,对于历史形成的资金占用,每个会计年度至少要下降30%。以此推算,大股东在一年内归还的欠款就要达到近300亿元现金与相应的资产。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督促大股东归还上市公司资金经过了全方位的摸底调查,是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的又一有力举措。她指出,此次之所以联合国资委共同规范,就是要改变以往证监会单独出面无法约束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局面,从而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这一难题。
事实上,监管部门从2000年开始就注意到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并陆续出台应对措施。2001年,《上市公司检查办法》出台,检查内容中的“三分开”及“资金管理安全性”实质上就是直接针对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2002年1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再次对控股股东无偿占用资产进行限制。2002年10月证监会发布经修订后的《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6号》规定,“如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的巨额债务是与发行人之间的,应要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披露可行的偿债方案,报上市部备案”。
有专家指出,与以前的措施相比,此次通知有两个新意。一方面,执行力度更强。据证监会有关人士透露,此前对大股东占用资金的监管更侧重于信息披露,而此次通知则制定相应措施督促大股东尽快归还上市公司资金。例如,国资委介入可以加大对国有控股股东的查处力度与追究相应责任,每个会计年度至少要归还30%的欠款,控股股东违规的将不被受理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或其他事项。特别是,如果因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造成上市公司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此严厉的措施是前所未有的,这也表明了监管部门彻底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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