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额成为众多券商发行债券的“拦路虎”
净资本低于规定标准时,可以限制或撤销券商有关业务
证监会将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建立风险预警和补足机制
在证监会8月29日公布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净资产额成为众多券商发行债券的“拦路虎”。作为一项参考指标,净资产额等数据在证券公司发展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记者获悉,证监会正在研究这样的规则:证券公司的净资本低于规定标准时,可以限制或撤销他们有关业务许可的规定;在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管理和支持他们创新时,净资本也要作为参考。
强化净资本约束力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最近强调,今后要着重强化约束力。证监会主席助理李小雪也明确表示,要建立健全证券公司风险监控与评价体系,高度重视证券公司净资本的测算与监管。这表明证监会正空前重视证券公司净资本这一参照系数所能发挥的作用。
据了解,证监会已经设计了一套风险监管指标和风险状况的评价方法,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其中,确立净资本是反映证券公司资本充足和流动性状况的综合性监管指标,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原理相同,是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对证券公司进行风险监管的核心指标。
证监会人士介绍,当证券公司出现净资本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情况时,香港证监会规定其必须在三天内采取措施弥补净资本,否则将吊销其经营牌照;韩国实行客户资产由特别设立的证券金融公司全部独立存管制度,也只给证券公司三个月时间补足净资本,否则经营牌照也将被吊销。
建立预警补足机制
证监会这位官员接受采访时透露,李小雪在“券商峰会”上强调,证监会的净资本要求只是一种“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证券公司还应建立自己的风险监控指标,以及净资本风险的预警与补足机制。
他同时透露,财政部已经确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所有证券公司必须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公司2004年经审计年报的报送时间将截至2005年上半年。他建议,证券公司应利用好“缓冲期”,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做好准备。
证监会官员透露:证券公司即将执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确认与计量标准作出重大调整;为鼓励证券公司“讲真话”,证监会还将推出配套措施。
财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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