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荣伟
证券市场并不排斥政府的管理,相反,管理层必须时刻对市场有所作为,即努力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并使规则得到很好的执行
券商盼望已久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终于出台了
,关于《暂行办法》的出台背景,一般的解释是:证券公司只有国债回购、股票质押贷款、同业拆借、增资扩股或公开发行股票等四种合法融资渠道,证券公司现有融资渠道结构单一,存在明显不足。
就市场而言,《暂行办法》出台非但没有错,而且还是一个相当好的措施。然而,由于该办法在股指徘徊于千四关口以及市场充满浓郁悲观气氛的时候颁布,因此不能不使人觉得管理层此举有救市、托市的嫌疑。当然,这样说并非代表笔者反对管理层在股市低迷时出手,而是希望管理层能够认清股市最大的利益,从而更成熟、独立而有前瞻性地出台有关政策或采取有关措施。
目前,股市最大的利益在于规范,在于有效、有力的监管,这是关系到股市生死存亡的利益。为什么股市失去了吸引力,是因为缺钱吗?表面上看似乎有一点道理,但事实恐怕并非如此:截至7月底,中国城乡居民储蓄余额已经达到10.7万亿元,M(2)的增幅超过20%,是近几年最高的,而且经济宏观面非常好,可见潜在的股民有的是钱。但是为什么目前不仅开户数量如此低,而且现有股民也纷纷逃离股市呢?答案是股市的环境不好。
目前的境内股市虽然不缺乏规则,但是有规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一个环境很好的市场。有吸引力的市场首先必须有规则,并且规则必须是公平、公正的,即规则是“良法”。其次是规则得到了很好的执行,违反规则的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而境内股市的情况并不十分符合这些条件。第一个条件,股市有规则,但是一些根本性的规则却有失公平、公正,如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问题,这是股市最关键和最根本的不公平规则。第二个条件恐怕更不符合,我们的法律也规定了刑事、民事、行政的手段保护投资者的措施,但是真正使用时,却发现很多规则并不具有可诉性,受损害的民事主体无法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同时,这么多年来,管理层虽然在不断加强监管,但是在与有关利益主体博弈时,经常败下阵来。由于恐惧强力监管会造成股市下跌,所以管理层对加强监管一直是投鼠忌器,犹犹豫豫,有这样的心态,监管的有效性就可想而知了。久而久之,问题越积越多,并且不断地暴露出来,反过来又会不断地打击市场。
规则得不到执行就等于没有规则,而不公正和不公平的规则意味着市场主体之间的不平等。经济人都是有理性的,没有人愿意到一个不平等的市场去拼搏,那意味着自己投入同样的精力和金钱,却注定会得到比别人少的回报;更没有人会把钱放到一个没有保障的市场里,那意味着自己被别人欺负了,却未必能得到保护或赔偿。这就是股市低迷的真正原因。
证券市场并不排斥政府的管理,相反,管理层必须时刻对市场有所作为,这些作为不是用政策安慰股指或者一些利益集团,而是努力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并使规则得到很好的执行。
在制定规则时,第一,管理层要摒弃发展第一、规范第二的思想,规范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并不矛盾,同样重要。股市要发展,但必须先规范,只有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才有健康的发展。
第二,管理层在制定或颁布规则时,要考虑市场的客观需要,尊重市场的发展规律。市场确实需要的,要适时推出,不能把政策压箱底等着救市用。
第三,管理层要有前瞻性,及时调研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未雨绸缪,解决问题于襁褓之中,不要等火烧屁股了再想办法。
最后是,管理层的监管政策要独立并具有一贯性。独立是指独立于市场中的利益主体,不能受其左右;一惯性是指监管的一惯性,不要犹豫,要始终如一地坚持有效、有力监管的思路,对违法者一视同仁,不能怜悯,也不能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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