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无重大丑闻”可能成为历史信用危机袭击美国基金业
数十年来,美国基金行一直标榜自己循规蹈矩,然而,该行业目前正面临声誉不保的危险。
《华尔街日报》的报道指出,如果纽约州司法部长埃里奥特·斯皮策(Spitzer)的指控
被证实,那么数百万共同基金的投资者有理由相信,自己被共同基金的戏法欺骗了。共同基金曾经到处推广这一理念,称散户投资者可以放心地将其退休和子女的教育储蓄交给他们,他们时刻将投资者的利益放在心上;他们还吹嘘,自己不存在华尔街公司常存在的与客户间的利益冲突。
而现在,美国共同基金正陷入冲突的漩涡。鉴于斯皮策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可能,未来数周,共同基金将面临严峻考验,并可能导致该行业标榜的“60余年没有重大丑闻”成为历史。美林基金总裁兼美国投资公司学会(ICI)前任主席格雷(Glenn)曾经在2001、2002年基金大会上一再引以为荣的表示,共同基金业60余年没有重大丑闻。
斯皮策指控共同基金涉嫌的过失行为包括:一家对冲基金获准在常规交易盘后交易某些共同基金,凭借普通投资者无法获得的重大盘后消息获利。其他共同基金则涉嫌允许该对冲基金频繁从事短线交易,这种交易使投资于共同基金的其他投资者背负昂贵的交易成本,违反了基金政策。
晨星公司驻芝加哥的基金分析师卡布尔称,上述过失行为严重违反了共同基金应该承担的受托责任。卡布尔称,令他感到尤为不安的是,此类行为如果没有公司高层授意,是不可能发生的。
利益冲突
过去,美国共同基金行业也并非毫无问题,但这些意外事件通常只涉及个人或一家公司。
晨星公司的卡布尔在最近发表的分析文章中称,更为本质的是,两大投资方之间的矛盾,即基金投资人和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人之间的利益之争,是基金公司与生俱来的缺陷。上述矛盾凸显了某些近期备受质疑的问题,即基金行业为投资者提供的服务质量究竟如何?同时,国会和其他机构也有批评之声称,基金公司在限制向投资者所收费用方面存在不足之处,例如基金公司的股东们能够从提高收费中获益。
最近发生的数起诉讼案件还将使关于共同基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有效性问题的争论升温。这些董事原则上为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而监督基金公司的日常运营,但由于他们通常都是由基金管理公司提名任命,因此基本不会采取行动撤换不称职的基金经理。
动摇信心
华盛顿的一位证券律师巴巴什称,长期以来,共同基金一直属于被高度监管的行业,至少于1940年颁布的《投资公司法》标志着当代基金监管条例的建立。该法案中多数监管条款是针对潜在或实际存在的弊端建立的。比如,某些条款意在制止20及30年代期间业内陋习,当时部分基金持有人试图操纵基金,在损害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为个人谋利。巴巴什此前曾负责美国证交会(SEC)下属投资管理部门的工作。
过去数年,公众对基金公司的信心基本上并未因个别过失行为而有所动摇。晨星公司的董事总经理丹·菲利普斯称,基金业化解了大量的危机,主要是由于发生的问题均属个别现象、只涉及小公司或是太过复杂难以被人理解。然而,他相信斯皮策最近进行的调查因涉及数家知名基金公司,从而动摇了投资者的信心。
销售定成败
菲利普斯称,基金公司被指控的不当行为包括为大客户提供优先交易安排,这反映出许多基金公司存在根本性的问题,即流行“销售文化”,基金销售人员决定一切。其他观察人士还指责不合时宜的众多网络股票基金就是秉承这种以销售论成败的理念。其他不当行为还包括基金公司大力推荐的投资品种可能并不符合投资人的最佳利益。
美国基金业的“前科”
七十年代早期伯那德·康恩费尔德旗下的投资者海外服务组织向国外投资者推出的所谓“基金的基金”。投资者后因该组织涉嫌欺诈而损失惨重。
1988年SEC指控:管理颇受好评的顾问公司HeineSecurities公司未披露该基金明星经理普莱斯分享基金的经纪费收入。在与SEC达成的和解协议中,HeineSecurities没有承认也未否认相关指控,只是以削减其顾问费的形式放弃了向基金持有人收取的110余万美元。
1992年FidelityInvestments原经理奥斯传德被证实接受了某公司垃圾债券部门负责人的贿赂。该公司在2000年同意支付近300万美元与SEC和斯皮策办公室达成和解。
在九十年代后期,科技股泡沫达到巅峰,基金公司大力向投资者推荐网络股票基金,从而使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2000年,其中一家基金持有人发现其持有的基金价值一日之内贬值高达70%。不少问题更多是指向基金发行人而不是经理人,部分投资者被套在那些高价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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