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安代成董事总经理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7名,代表股份220558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47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拟投资2亿元人民币参股重庆市商业银行的议案》:
大会以220,549,027股同意,0股反对,9,00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审议通过了《公司拟投资2亿元人民币参股重庆市商业银行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将5,000万股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以信托方式委托给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议案所有关联股东均采取了回避制度未参与表决。
本议案共回避股份220048000股,参加本议案的表决的股份510,027股。
大会以481,427股同意,0股反对,28,60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92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将5,000万股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以信托方式委托给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由重庆星全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程源伟律师出席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本次大会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均具有合法有效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5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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