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不正当竞争的婷美公司准备将对手珍妮雅告上法庭时,却发现这个涉嫌发布不正当竞争招商广告的珍妮雅连在中国的登记手续都没有办,“我们想告却连这‘洋主’都找不到”,9月4日,婷美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孔鹏向记者诉说了无奈。
据了解,9月1日,珍妮雅(中国)美体事业机构、日本珍妮雅美体株式会社和上海塑神服饰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打出招商广告,广告中含有对塑身美体内衣界知名品牌婷美、爱慕
以及雅筑、日佩尔等美容店明显贬低性的语言。
婷美公司认为,根据“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法律规定,珍妮雅已经对婷美构成不正当竞争,于是婷美方面准备起诉上述三家单位。
为确认被告的身份,婷美对上述两家“洋公司”进行了查询。不过让婷美意想不到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中心出具的查询单显示,没有查到珍妮雅(中国)美体事业机构这个企业的相关信息;在上海市工商局也没有查到日本珍妮雅美体株式会社的登记注册信息。
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外国企业没有在国内有关机构注册或者办理设立代表处手续而进行经营活动,则属于违规操作。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为迎合国内一些“崇洋”的消费心态,国内的个别产品便打着外国公司的名号、披着洋品牌的外衣出现,迷惑消费者和投资者。他们常用的手法是先在国外注册一个或几个洋公司、洋品牌,然后在国内搞授权销售经营。这种现象多发生在音响、服装等领域。“必须小心这种假洋鬼子。”
(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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