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永强
以往我们多是呼吁要给予外商国民待遇,而现在,如何真正实现“对内开放”,给予本是国民的民间资本国民待遇,已成为国有资产战略性转让中的一道难题。
我们看到,民营企业长期在融资难和缺乏投资渠道的双重夹击中挣扎,至今在轿车、
城市公用设施、金融、医院、教育等领域里,仍是随处可见外商舞步却难觅民资身影。即使在一些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地方政府在土地、税收、信贷、行政、人员安置等方面给予的条件也往往远不如外资享受到的优惠。
世纪方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宋欲鸣就曾深有感触地指出,民间资本在“关系资源”方面与国有资本和外资不等量,并且更容易受到习惯性的歧视。还有民营企业家对记者说,有的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把民营企业当作“吃的是草、挤的是奶”的老黄牛,只有在需要资金和税收时才会想到民营企业而不顾及其合理权利和盈利动机。
有专家认为,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在以扩大开放为核心、以招商引资为形式的国有资产转让中多有不妥之处。本来这应是民间资本的一个绝佳投资机会,很多地方政府还提出了“凡是允许外商进入的都允许民资进入”的响亮口号,但实际执行中却往往是在做足对外开放文章的同时却忽视了对内资的开放。
据知情人士介绍,吸引外资已是很多省市切分到各级政府官员身上的硬指标,加上对外商的盲目崇拜,一些官员在国有资产转让中普遍存在首选老外、次选民间资本的心态。记者还听说过这样一件荒唐事:某县要出售一家国企,某当地民企想收购却遭遇障碍,不得不先将收购款打到省城某企业帐户换成“外资”身份后才完成收购。
专家认为,确有个别买壳上市的民企抱着投机的心态介入资本市场,但我们也不该因噎废食,把市场化程度更高的民营资本整体视为另类、打入冷宫。只有把市场化的方式更多地引入国有资产的战略性转让进程中,避免暗箱操作而更多地借助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才能达到这一战略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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