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湖南省准备把所有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拿到即将于10月份召开的“2003年湖南(深圳)投资洽谈会”上,与符合条件的国内外资本进行招商合作。这个消息在证券市场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
转让要遵循现行规定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综合处的一位官员表示,所谓招商实际上就是寻求湖南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有意受让者。在招商完毕后,如果有有意受让者,那就涉及转让问题。而在转让时就必须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他说,国有股权的转让肯定还要办理有关手续,经过国资部门的审批。在审批完后,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者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券监管部门颁布的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受让者是外商,则还应符合《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对湖南省政府的举措总体表示肯定,他认为,湖南省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全部招商,是在更大范围内寻求比较好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受让方,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流动,改善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股权处的陶处长对记者说,有关湖南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准备招商转让的报道已经注意到了。作为一种政府行为,该如何看待,是否可行,国资委将进行研究,也欢迎各地提出意见。
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主任谢光球说,省政府的决心就是要重点推出一批优质企业的产权,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引进好的战略投资者,借此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因此,湖南省不仅要通过此次招商,帮助经营困难的企业走出困境,而且还要把湖南省“最漂亮的妹子”嫁出去,让有实力的国内外企业融入到湖南省的经济建设中,不断提高湖南省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
国有股流通要加紧研究
著名经济学家韩志国认为,在国家有关整个国有股流通的具体政策未定之前,不宜这样大规模地进行国有股的招商转让,各地也不应各自为政。国有股的流通问题将来肯定是要解决的,而其解决必然涉及对流通股东的补偿问题。如果大量国有股转让给了外商和民企,到时国家拿什么来补偿流通股东?他认为,湖南的这个事情说明地方上对国有股的转让有紧迫性,因此,国家对于国有股流通问题的解决应该加紧研究。
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博士则强调,加快国有股权转让,并不能根本解决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目前中国证券市场存在两大根本问题:一是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弱化,定价机制扭曲,二是对投资者保护比较弱。这两大问题不解决,国有上市公司的改制重组还缺乏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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