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据《粤港信息日报》昨日报道,境外有传闻称正在广州珠江医院养病的健力宝原董事长李经纬可能不被起诉,而消息的出处是代理李经纬案件的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有关李案出现转机一说。
有消息人士透露,李经纬可能不被起诉早已在3-4月前就有此一说了,而李执政时期的“健力宝四大元老”目前也未正式被起诉。
“四大元老”尚未被起诉
在接到记者咨询原健力宝董事长李经纬可能不会被起诉消息的时候,好几个受访者不约而同冒出了“正常”二字。
据说,李经纬的主要犯罪事实是身为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以购买人寿保险形式,侵吞国有财产331.88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贪污犯罪。对此,有知情者说,实际上李经纬并没有在其保单上签字,因此如果说自己毫不知情也完全可以。而在李经纬出事后,除了原常务副总经理于善福及其手下已于几个月前远赴新西兰以外,“健力宝四大元老”中的其余三大元老都相继出了事,据说理由同样涉及以购买人寿保险形式侵吞国有财产问题,而金额分别都超过200万元。
三种情况依法不起诉
对于检察机关对李经纬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可能性,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存在这一可能性,从法律的角度讲,300多万的保险作为奖励是说得通的,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不能认定有犯罪行为的。
有法律界人士介绍说,根据新刑法有关不起诉的界定,其中包括三种不同的可能,其一是彻底没有罪,其二是有罪但情节并不严重,其三是证据不足存在疑问,以上三种情况都可能让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如果是以存在疑问作出的不起诉,那么一旦有新证据尤其是对贪污等经济犯罪,检察机关仍可提起新的诉讼。
(风翔/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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