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2003〗172号《关于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成商集团”股票有关问题的函》,本公司于2003年8月1日公告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向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成商集团”)除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以外的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2003年9月2日要约收购期已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概述
1、要约收购对象:成商集团除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以外的所有股东。
2、要约收购期限:2003年8月4日9月2日。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4、要约收购涉及股份
要约收购股份类型要约价格要约收购数量占成商集团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社会法人股2.31元/股19,235,120股9.47
% 流通股7.04元/股51,084,026股25.15
% 合计70,319,146股34.62
% 二、要约收购前的准备情况
2003年4月15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公告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同时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公告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报告书》;2003年7月31日,本公司接到证监会证监函[2003]172号《关于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成商集团”股票有关问题的函》;2003年8月1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意见书》。
三、要约收购实施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03年8月7日、8月16日、8月23日先后三次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2003年8月9日,成商集团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并同时刊登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预受要约股份情况
2003年9月2日要约收购期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要约收购结果确认函》,截止2003年9月2日成商集团股票交易结束时,本次预受要约股份累计为741,150股,其中,法人股为740,640股,流通股为510股。
本公司正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九月五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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