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于二00三年九月四日上午在杭州市石桥路357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十人,实到九人,独立董事姚福生因公缺席,并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张明光进行了投票表决。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聂忠海先生应邀列席了会议,公
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除邵琳娜监事、俞昌权副总经理因公缺席外,其他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文主持,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1、由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议,会议审议同意将“关于变更董事议案”列入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题。
2、根据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会议审议同意方文同志由于年龄原因不再担任董事,推荐聂忠海同志担任董事,并提交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3、关于审议《对“杭州科希盟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调研情况的报告》的议案;会议同意本公司与杭州科希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科希盟”)的第四股东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就该公司向杭州科希盟提供60万元贷款担保事项,签订“反担保协议”,本公司承担风险不超过20.7万元;并建议杭州科希盟采取改制重组措施。
公司董事会充分肯定方文先生在“杭汽轮B”改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贡献,并对其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诸方面所作出的卓越贡献予以高度评价。
董事会
二OO三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