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于二OO三年九月四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庄良宝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庄良宝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职务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祝永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陈保华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决议聘任祝永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附件1:聘任人员简历
附件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二00三年九月四日
附件1:聘任人员简历:
祝永华:中国国籍,男,38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临海市支行信贷科副科长,浙江临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嘉圣染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总经理助理。
附件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03年9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讨论的《关于庄良宝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关于庄良宝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祝永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有关资料,了解了有关情况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庄良宝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查阅祝永华先生的个人履历,被提名人祝永华先生具有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其任职资格合法。
3、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对祝永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决定。
独立董事: 吴添祖 邵小仓 王松年
二OO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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