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界专家认为,政府应出台优惠措施扶持民企上市记者 伊晓霞 通讯员 范国芸
民营企业虽然有上市的冲动,但很少有人付诸行动,究其原因就是怕上市的成本太高。 如何正确认识上市成本问题及有效降低成本?
上市融资成本并不高
王文博谈到,企业在国内上市,从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改制辅导到审计评估、保荐、承销、媒体宣传等,的确需要发生一定的成本费用。与银行融资成本相比,部分企业片面认为上市融资成本偏高,而实际上,这笔融资成本与募集资金总量相比是微不足道的。有的企业宁愿每年花费巨资用于树立品牌的一次性广告宣传,而没有认识到通过上市可以长期地低成本树立品牌。此外,上市不仅仅只是一种融资手段,还为企业在资本市场构建起持续融资平台,而这个平台为企业带来的远期效益与企业付出的上市成本是无法相比的。
在直接融资的时间成本方面,企业从改制辅导至最终上市至少需要一年半到两年,大部分企业认为较难接受。其实,企业应充分利用这段时间进行内部资源的重新整合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建设“百年老店”的有效途径,而不仅仅是为了上市。这早已被国外大企业的发展史所证明。
6成民企盼政府给予上市优惠
王文博说,调查显示,民营企业最为关心的是“无形成本”,即因上市而可能发生的补交土地出让金、各项合理滞后的税金以及其它费用。因此,有60%被调查的民营企业希望政府在上市时给予政策性优惠和支持。
如何降低这部分成本?王文博认为,只有通过广州市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扶持企业上市,才能降低企业上市成本。首先要消除政策歧视,协助各类民营企业完善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法律手续。如:有些民营企业在设立企业初期,使用的土地完全是由政府划拨的,产权不清,有关部门要妥善处理该类产权界定问题,否则将对企业上市造成比较大的障碍。
其次在民营企业受让国有资产和实施MBO时,应确立科学的资产定价标准,减少所谓以“国有资产流失”为理由的各种不必要干扰。另外,政府要加大税收调整和减免的灵活性和到位的及时性,有必要在国家统一税制的框架内,根据各类企业实际情况尽可能减轻企业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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