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第一个电信监管法规性文件出台
破坏互联互通可撤职坐牢
本报讯(记者/巫伟)近日,我国电信市场监管的第一个法规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由信息产业部等六大部委联合制定出台。
近年来,我国的电信改革通过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企业重组等举措,有力地促进了行业的发展和服务的改善。但近一个时期以来,阻碍网间互联互通、资费价格无序竞争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电信网络安全畅通,扰乱了电信市场秩序,侵害了广大用户的通信权益。
《意见》认为,现在部分电信企业法制观念不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置若罔闻,或者阳奉阴违,甚至公开抵触。而电信监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等。
文件指出,对破坏通信设施、中断或阻碍网间通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疏于管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生恶性事件的电信企业领导,要追究其领导责任;对因此而被撤、免职的人员,三年内不得任用。
为确保互联互通,有关部门将制定网间通信质量标准和测试办法,督促运营企业限期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建设网间通信质量监控系统,增强电信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调查取证能力。同时,文件承认现行网间结算办法标准不能形成对企业保障网间通信畅通的有效激励,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结算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