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磊)从美国的安然、世通案件到国内的蓝田股份和银广夏的利润神话破灭事件,上市公司频频“惊曝黑幕”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李兆熙研究员在出席甲骨文公司举办的“公司治理:IT的新使命”研讨会时表示,建立公司治理信息系统有利于改进和完善我国大型企业的公司治理状况,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市场价值。
李兆熙表示,就国内目前的情况来看,通过信息化来治理公司还需要做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研制符合合法守规程序的软件系统。通过软件系统执行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准则,有利于治理虚假会计信息和做假账,并通过信息系统的记录,检验各个层次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失真所承担的责任。二是要实现对各个层次的信息披露,建立动态化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系统;三是要建立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实施控制的信息系统。上市公司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电子投票基础设施、电子投票系统。通过网上信息发布与投资者交流;四是要建立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公司治理信息系统中,应包括强制性的记录内部控制的信息和管理层实施内部控制的操作系统;五是要健全公司业绩评估体系;六是要建立公司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