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获悉,最新起草的新食用油国家标准已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的审批,目前正在向WTO组织进行通报,预计新标准将于2003年10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
据负责起草这项新标准的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新标准涉及花生油、大豆油、葵花籽油、菜籽油等8种食用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5个方法标准,将在食用油所含
杂质、水分等各项指标的要求方面比旧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对生产工艺的技术标准方面的要求也会更加严格、规范。
首先,新的食用油标准将对传统食用植物油的“压榨”与“浸出”工艺有了强制性要求,强调必须“泾渭分明”地对两种工艺的质量差异进行严格说明。
另外,按照品质将所有食用油分为4个质量等级,分别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二级油。新标准要求这些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予以明确标识,否则将被禁售,这主要是考虑到消费者应该享有知情权。
第三,新标准还将首次对毛油的品质进行规定。据了解,目前我国是世界第二大食用油生产国,2002年产量达1000万吨左右。业内认为,这一规定的执行,有利于促进毛油大宗贸易的进行。
莱阳鲁花市场部认为,新标准的推出将极大地制约以假乱真的企业混迹于市场。
新疆绿洲红花籽油广东营销中心靳明河表示,整个食用油加工行业将面临一轮新的兼并重组,很可能会给目前的市场带来一次重新洗牌的契机。
食用油标准
重点提示
从规定时间开始,所以食用油必须在包装上说明加工工艺属于“压榨”还是“浸出”。
食用植物油的制作工艺有两种方法,即压榨法和浸出法。
压榨法 为了保持油料原有的天然风味而使用压榨的方法榨油。
浸出法 浸出法是将一种被称做“六号抽提溶剂油”(俗称六号轻汽油)的原料与粉碎后的油料进行充分混合后再进行油脂的抽提。我们大多的食用油都是用这种方法制出来的,这种方法产油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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