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军 蒋为则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其他行业经济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自1998年我国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城市和农村对住宅的需求巨大,每年都有十几亿平方米的住宅竣工,对拉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
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以来,针对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社会各界争论颇多。当前我们把认识统一到国务院有关通知的精神上来,首先要明确房地产市场仍要有较大发展。这些年的实践已证明,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改善人民群众居住质量,促进消费,拉动投资,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次,要明确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必须是健康的发展。对其出现的有关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宏观调控来解决。比如,要加强对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即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管理。通知为此提出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并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等相关的措施。这就是针对一些人购买大户型经济适用房使其“别墅化”等不正常现象而提出的。此外,要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供应结构。这主要是控制高档住房建设,根据市场需求,增加普通商品的住房供应比例,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和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再者,为搞活住房二级市场,通知也提出了相应的措施,清理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性障碍。人们有理由相信,激活我国住房二级市场并使其和住房一级市场比翼齐飞、共同发展的时日为期不远。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另一个亟待加强的工作就是要强化房地产业的管理服务,规范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同时要加强房地产贷款监管。目前,应该进一步发展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简化手续,取消不合理收费。
我国房地产市场潜力巨大,房地产业发展空间广阔。有数据显示,我国商品房今年头7个月销售额为2575亿元,同比增长43.9%,其中个人购房比例达到91%,这充分地显示出了在居民中蕴藏着旺盛的住房购买力。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体系建设将更加合理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也必将走入平衡和健康的发展轨道,并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担当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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