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冰
新加坡港务集团禁止客户拥有码头设备股权的政策解冻。日前,新加坡国有港口运营商港务集团与中国远洋运输公司(中远)达成初步协议:双方将共同经营新加坡码头的两个泊位。新加坡此举旨在吸引新客户,并避免客户转向马来西亚港口。
第一个泊位年内经营
中远是新加坡港务集团落实允许以参股或合资方式同外国船运公司一起经营“专用码头”的计划的第一个合作伙伴。根据协议,双方同意合资成立中远-新港有限公司,中远持有该公司49%股权,其余股权为港务集团所有。此次合作将令中远成为世界第八大码头经营者。
合资公司将分阶段经营位于巴西班让码头内的两个泊位,第一个泊位可望今年内率先经营,2008年之前再经营第二个泊位,届时年处理能力可达100万个标准箱,相当于新加坡港务集团去年营运总额的6%。
英国《金融时报》称,新加坡港务集团与中远签署的这项协议,是新加坡试图加强与中国经济关系的一个举措,目前与中国的贸易只占新加坡贸易总量的11%。这也是中远第一次在海外的投资。
国际船运巨头业务转移
所有权问题一直是新加坡港务集团与船运公司之间的一个棘手问题。船运公司一直抱怨新加坡的码头使用费太高,并表示如果获得码头所有权,他们可以更加灵活地安排时间表并减少成本。而新加坡方面一直认为港口运作具有国家战略重要性;而且,新加坡港务集团虽然在欧洲和亚洲的一些海外码头与船运公司有伙伴关系,但是它认为,外国公司拥有新加坡港口设施将损害运营效率。
国际船运巨擘丹麦马士基公司和台湾长荣集团曾经是新加坡港务集团的客户。但是从2000年开始,这两家公司已经把业务转到附近马来西亚的丹绒柏勒巴斯港,原因是那里的成本低,而且马士基公司获准拥有这个新港口的30%股权。曾经担任船运公司行政人员的新加坡总理吴作栋去年曾表示:新加坡港务集团必须考虑允许船运公司运营并管理他们的专用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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