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所引发的话题和思考,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广为关注,许多市民都认为,自己购房贷款所选择的等额本息法,要比选择等额本金法支付更多的利息,是大大地吃亏了。
这其实是个误解。交行理财专家特别提醒市民:不同的还款方式划算与否,主要是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和机会成本造成的,在考虑自身资金承受力的同时,要兼顾以下多种情况
。
首先,利率变化时两种还款方式的剩余本金不同,导致还款金额产生不同。“等额本金”、“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虽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整个还款期间,贷款利率却会影响到这两种还款方式。
与国外流行的长期抵押贷款采用固定利率不同,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采用的贷款利率是浮动的,是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每年进行相应调整的。1992年以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就调整了九次。最后一次是在2002年2月份,人民银行再次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5年以上住房商业贷款利率由5.58%降到了5.04%,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由4.59%降到了4.05%。一旦还款期间贷款利率发生变化,两种还款方式就会产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在归还贷款前期,“等额本金法”归还本息的金额要比“等额本息法”多。因此,在还款期间遇到贷款利率调整时,两种还款方式剩余的贷款本金是不相同的:“等额本金法”剩余的本金要比“等额本息法”剩余的本金要少。刚才说过,两种还款方式在金额、利率和期限相同的前提下是没有本质区别的,因此不同的贷款本金在新的贷款利率下必然造成某种失衡。当贷款利率呈下降趋势时,选择“等额本息法”要比选择“等额本金法”划算。因为“等额本金法”在较高利率的情况下已经支付了较多的本息,能够享受到低利率的本金就比等额本息法少,以致两种还款方式支付的本息总和差距就会缩小。反之,当贷款利率呈上升趋势时,“选择等额本金法”就要比选择“等额本息法”划算。“等额本金法”在较低利率的情况下已经支付了较多的本息,而在高利率时期剩余的本金要比“等额本息法”少,两种还款方式支付的本息总和差距就会拉大。
举个例子来做比较。如果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10年,贷款利率为5.04%。如果利率未发生调整,选择等额本金法和等额本息法在整个贷款期间支付的利息总和分别是12.7万元和13.75万元,两者相差1.05万元,相差8.27%。如果五年后贷款利率下降为4.2%,在利率调整时,选择等额本金法和等额本息法剩余的本金分别是28.13万元和32.3万元,最后选择等额本金法和等额本息法在整个贷款期间支付的利息总和分别是12.17万元和13.11万元,两者相差0.94万元,相差7.7%。如果五年后贷款利率上升为5.58%,则最后选择等额本金法和等额本息法在整个贷款期间支付的利息总和分别是13.05万元和14.18万元,两者相差1.13万元,相差8.7%。随着贷款期限、金额的增大,这种差距将表现得更加明显。
其次,选择还款方式仍需因人而异,量力而行。交行理财专家指出:选择什么贷款还款方式还是应根据自己资金的偿还能力量力及视具体情况来决定。由于“等额本息法”前期还款压力较小,更适合于年轻人。他们工作年限短,收入却处于上升期,能够相应舒缓目前的还款压力。而“等额本金法”每月还款额相对较高,则可能更适合收入稳定的中年人。当然,目前上海的各家银行都非常注重个人住房贷款的“售后服务”,如果市民在还款期间预期资金发生变化(增加或减少),则还可以根据当时情况对贷款的还款方式进行变更,以达到在贷款期间更省钱的目的。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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