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收集相关证据,声称根本没有对厦华商标侵权
发自绵阳、厦门
本报讯记者 吴江 报道:长虹与厦华的“斗争”陷入了拉锯战。昨日,长虹方面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很坚决地否认了有关长虹相关标志的电视在全国10多个城市被工商部门查封的说法。而厦华公司则很肯定地称,到8月31日前至少在南京、太原等国内10个以上城市的工商部门查封了可能与侵权案有关的长虹彩电。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长虹极可能在本月内对厦华展开反击,目前,相关准备包括收集证据等行动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
长虹:仅收到一家法院受理通知
长虹发言人刘海中昨天表示,到9月1日止,长虹仅收到了厦门一家法院的受理通知书,与对方称早在上月20日就被四家法院受理了案件的说法明显有出入。而所谓长虹在各地被查封的消息完全没有那么回事,只是有个别城市的工商局在接到厦华的举报后,打电话或者是派人到长虹在该城市的分公司进行了咨询。到目前为止,并无任何长虹彩电被收缴、查封的事实发生。
“厦华称有500页证据,我们可以拿出1000页来。”刘海中不经意地向本报透露,目前长虹正在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有关资料,并论证厦华的指控对长虹的声誉、产品市场形象造成的伤害以及使股东权益受损的程度,长虹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这个说法,似乎也与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的,长虹可能在近期展开反击的风声不谋而合。
“长虹根本没有对厦华商标侵权,这是我们的底线。”刘海中一再申明。
厦华:查封属实不容回避
厦华发言人孙光荣的肯定语气与刘海中很相似,不过内容则截然不同。孙光荣称,到底是上海、厦门、广州、北京等四地法院都已经受理还是只有厦门一家,现在不想再与对方打“口水仗”,对簿公堂时总要露面的,一看便知。此外,厦华向其在全国设有分公司的另外30多个城市的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的有关长虹商标侵权的举报函件,其中九成以上城市的工商部门目前已受理,多个城市的工商部门对带有“CHDTV”标志的长虹数字电视进行了收缴、查封。“这些都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根本不容回避。”孙很强硬地称。
至于有多少个城市已收缴、查封长虹带有“CHDTV”标志的数字电视,孙光荣则表示目前还不方便透露,以免因可能存在的数量误差成为长虹反击的一个证据。他同时承认,在个别城市,因为其分公司手续不全而影响了当地工商部门的受理,也有个别城市的工商部门对此案比较慎重尚未受理,希望向国家工商总局请示后再作定夺。
CHDTV是否为通用名称?左图:PHOTOCOME供图
厦华与长虹之间的纠纷源于“CHDTV”,眼下双方争论的焦点也越来越会聚于此。长虹方面昨日反复表示,长虹的商标是HDTVReady,那个所谓的C只是个圆弧,与厦华“CHDTV”两者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别,对任何消费者均不会构成误认;而且其产品规格型号前使用的CHD字样仅是其产品型号代码的一部分,并不构成任何商标概念,更谈不上商标侵权。“其他品牌的数字彩电上也有类似的图案,厦华告长虹似乎有通过炒作提升知名度之嫌。”
厦华方面则表示,按照长虹的说法,前面那个C好像只是个弧形,其实不然,在前期长虹打出的广告和图案,包括长虹的官方网站都有类似厦华CHDTV的图案,“不过现在长虹已经作了技术处理,这也正说明了长虹的心虚。”厦华发言人孙光荣称。
CHDTV是一个通用名称,还是一种“商标淡化”行为,即同行业内,一个企业将另一个企业的商标作为通用名称?眼下,包括相关的法律、经济界人士也正在热论此案情况。据相关人士透露,长虹与厦华的商标纠纷案已经引起了国家工商局的高度关注。
(风翔/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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