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验:可行性与普适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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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 10:42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杭州市商业银行(简称“杭商行”)的不良资产置换,是此次会议期间脍炙人口的典型案例。 据杭商行有关人士介绍,该行此前有历史不良资产18亿元(本金+利息),经过长期准备并经央行同意,2002年3月末,杭商行同原杭州市排水总公司的母公司——杭州市投资控股公司———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以及“不良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与原杭州市排水总 上述协议规定,杭州市政府以杭州市排水总公司优质资产(账面价值约18亿元)置换该行等额的历史不良资产。通过资产置换,杭商行取得杭州市排水总公司的全部资产,后者继续保留法人地位,作为该行的全资子公司。资产置换之后,杭商行的不良资产率已经降低到2%以下,是全国资质最好的几家城市商业银行之一。 这中间绕不开的一道坎是:现行《商业银行法》不允许银行投资经营实业。 考虑及此,杭商行在资产置换后,即委托原杭州市排水总公司的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并按约定支付经营管理费。经央行批准同意,该行阶段性(五年)持有杭州市排水总公司资产;五年后,将采取协议转让、拍卖等途径退出该企业。 相应地,考虑到杭州市投资控股公司缺少专业人才处置置换后的不良资产,杭商行受其委托,将专门组织机构对置换后的不良资产进行催讨。对确实无法回收的呆账,按规定程序由杭州市政府根据财政情况逐年予以核销。 杭商行的经验让各家银行都意识到,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是城商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关键一环。 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主任南京明在论坛闭幕式上发表讲话时说:要敦促有关地方政府加强对城商行风险处置的领导,参照杭州、威海、齐齐哈尔等城商行的做法,以多种方式综合处置不良资产。 然则“淮南为桔,淮北为枳”,适用于杭州的方子,未必便能在其他地方对症下药。 德阳市商业银行行长李琦和杭商行有关人士透露,在杭商行不良资产置换取得成功之后,陆续有五十余家商业银行前去该行取经,但最后真正能够按此模式操作者,寥寥一两家而已。鉴于此,湛江市商业银行建议,应该将“杭州模式”或者其他处置模式由银监会向国务院报告并形成制度,以保证全国城商行不良资产处置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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