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议员刘慧卿遭“假誓指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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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 10:2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鼓吹“台独”引起公愤 香港立法会议员刘慧卿遭“假誓指控” 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王建民指出,刘慧卿赴台称“台湾前途由台湾人民自己决定”,是“跨出了危险的一步”,国家宪法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刘慧卿“必须对其公然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有所认识,必须有自律意识”。 本报综合报道 区议员告立法会议员 8月21日,香港屯门区区议员陈云生致函港府警务处处长曾荫培,要求警方对香港立法会议员刘慧卿涉嫌发假誓进行调查。 议员告议员,事出有因。 8月16日至17日,由李登辉的“台独”智囊组织“群策会”主办,“陆委会”与“中华港澳之友协会”协办的“一国两制下的香港”研讨会在台湾举行。会上,陈水扁和李登辉再次抛出歪曲“一国两制”的言论。 刘慧卿偕同香港立法会另一议员涂谨申出席了上述研讨会。其间,刘发表了反对《香港基本法》、攻击“23条”立法的言论,并反复强调“台湾独立与否,应由台湾人民决定”。 陈云生认为,刘的言论与立法会议员身份不符。任何立法会议员就任时均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而“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基本法》序言明确的原则。陈云生质疑,徐、涂出席“台独”分子集会,发出此番言论,已与维护统一的宣誓相抵触,涉嫌发假誓,欺骗香港市民。 8月27日,香港九龙城区议员王绍尔也在香港《文汇报》上撰文指出,有人以“言论自由”为刘慧卿辩护,是“站不住脚”的。王引述基本法第79条第7款规定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 法会议员如“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而经由立法会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议员通过谴责,”将“由立法会主席宣告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与刘慧卿同赴台湾的立法会议员涂谨申8月27日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强调,并不认同刘的“台独”言论。涂表示,自己是中国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祖国应该统一。而刘慧卿在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则坚称“台湾人民的前途由台湾人‘自决’”;还表示“一点也没有感到后悔”,“以后还会继续这样做”。 “台独”言论不得人心 就此,香港《大公报》称“刘慧卿必须道歉及撤回谬论”。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资深研究员李家泉在香港《文汇报》发表言论说:“刘慧卿此举无论在时间、场合上还是在言论上均是错误的。她是在借题发挥,其支持‘台独’言论所表露出来的‘港独’意识昭然若揭。” 社科院台研所研究员王建民指出,刘慧卿赴台称“台湾前途由台湾人民自己决定”,是“跨出了危险的一步”,国家宪法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刘慧卿“必须对其公然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有所认识,必须有自律意识”。 8月26日,香港《文汇报》发表署名荆文的评论文章称刘慧卿“是香港造反闹事、破坏法制的急先锋”。 文章说,此前给香港社会造成严重混乱的“争取居港权事件”中,由于这类具有立法会议员特殊身份的刘慧卿们的疯狂反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有关条文的明确解释、香港终审法院对“争取居港权者”的裁决,迟迟不能执行,严重损害了香港的法制。 文章进而指出,去年上半年,对于香港依照《基本法》第23条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主权完整,刘慧卿们极力妖魔化“条例草案”,使许多根本没有看过“草案”的民众,对“23条”立法产生了强烈的抗拒心理。8月21日,中央驻港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邹哲开在北京对香港《大公报》记者强调,“凡是主张分裂中国,台湾独立的言论都是错误的,作为香港立法会的议员,应该维护国家的统一。”邹哲开说:“香港的立法会议员,他们宣誓要忠于基本法和特区政府,基本法是‘一国两制’的法律,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8月28日,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警方已于8月23日以书面回复陈云生,表示对事件将进行跟进调查。《大公报》评论说,是否“告得入”尚有待司法程序裁决,但香港民意及公愤之所指,则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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