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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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 07: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函〖2003〗137号文),国资委同意并批准了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港务集团”)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14000万股国有法人股中 重庆港务集团和重庆城投接国资产权函〖2003〗137号文后,将按法定程序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股份公司将对过户手续的办理情况及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九月二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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