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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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 07: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8月30日在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508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厅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332224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9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绍明先 同意23322249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国权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意见》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鉴于夏增与先生已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在此,感谢夏增与先生几年来对公司所付出的努力和心血,对他为公司董事会治理和规范运作所作的贡献再次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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