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5号令昨日正式实施 证券营业部取现照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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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 07: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央行5号令从昨日起正式实施,记者在采访沪上一些证券营业部后发现,由于央行对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支取现金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因此,投资者目前仍可以同往常一样在证券营业部存取现金。 昨日是央行5号令实施的第一天。记者在大通证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看到,由上海银行代办的资金柜台同过去一样,依然对外营业,为投资者提供现金存取业务。周围南方证券、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央行在下发的《关于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对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支取现金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因此可以认为,这是央行对目前通行的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支取现金的做法,给予了一个“缓冲期”。 与此同时,5号令的实施,对券商的利差收入也没有带来任何影响。央行有关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股民在证券公司开立的保证金帐户不属于银行结算帐户范畴。在现有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方式下,只要股民不退出股市,就不存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从证券公司在存管银行开立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移进股民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帐户,也不会影响股民在证券公司开立的保证金帐户的资金存量。 (上海证券报记者 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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