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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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 07: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8月29日相关媒体报道由三一重工提供资金委托,通过信托投资公司以贷款方式投向上海新利登机械有限公司5000万元等相关报道。 上述报道与事实不符,公司截止到目前为止,没有签署任何资金信托协议,也没有相关方面的意向。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2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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