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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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 04:3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2003年8月25日,(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03年9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公司部函〖2003〗063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受理本公司关于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2年修订稿)第10.2.1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 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OO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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