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可放心上脚手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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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 13:28 经济参考报 | ||
昆山出台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担保试行办法本报讯江苏省昆山市6万多名建筑工人彻底摆脱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的烦恼。这个市颁布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担保试行办法》于日前正式实施,此《办法》从源头上杜绝了恶意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行为的发生。已有20多家施工单位办理了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担保。 长期以来,工资拖欠是建筑市场的一个老大难,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也不鲜见。在对 这一《办法》作为建筑工程风险管理配套制度,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合并实施。昆山市自今年6月1日起开工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及5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均实行该办法。《办法》还规定,凡在昆山市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单位,都必须与市总工会和市建筑业协会签订为防止拖欠工资的恶意行为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协议规定,建筑用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雇用建筑工人,与建筑工人确立劳动关系,确保工资发放,不得恶意拖欠工人工资。为确保《办法》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按照昆山市总工会与昆山市建筑业协会的协议精神,施工单位须根据建设项目合同金额,将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存入由市总工会指定的银行账户。施工项目竣工后,如未发生拖欠工人工资事件,则由银行归还信誉保证金,并支付利息。此外,《办法》还要求保证单位对施工企业不拖欠工人工资行为出具保证书。保证书承诺:一旦施工企业出现恶意拖欠工人工资行为,将由保证单位代为支付。“保证单位”由专业担保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等组成。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期支付工人工资,保证单位必须代为支付。如果施工单位信誉差找不到保证单位,将从昆山建筑市场淘汰出局。对有拖欠工资行为、信誉较差的建设单位,昆山市建设局也将停止其下一项业务开发。作者:章小琴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9-1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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