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可公开或定向发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 11:55 粤港信息日报 | ||
记者 何检珠 中国证监会日前正式颁布《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经批准可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债券,这一办法将于2003年10月8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除了增资扩股或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资本金以外,合法的融资渠道有 同时,证券公司发行债券对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也有着积极的作用。证券公司通过发行债券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而且也有利于证券公司优化负债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证券公司进一步规范发展。此外,证券公司发行债券还将进一步丰富债券市场的投资品种,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壮大我国资本市场。 目前,证券公司是稳定股市的主要力量,允许证券公司发债为证券公司开辟了一条新的中长期融资渠道,有助于证券公司改善融资结构,提高资金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