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对“仇富”神经过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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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 10:42 中国经营报 | ||
近期,报纸上和网络上关于“仇富”的话题再次热闹起来。许多媒体和读者突然重提“仇富”话题有个引子:8月17日,甘肃兰州市亿万富豪刘恩谦被人枪杀于自己的寓所。由于刘的身份比较特殊,坊间即刻流传关于刘被枪杀起因的多个版本。尽管各版本所言都属猜测,但有一点几乎是共同的,即人们乐于将刘被枪杀与社会上的仇富情结相联系。刘恩谦的被枪杀,又使人联想到今年年初另一个山西富豪李海仓在办公室被枪杀一案。于是,一个有关富人生存环境的讨论似乎很有必要性。 今年以来,各地所谓的富豪被杀事件决非上面所提到的两宗。我的家乡,今年也发生过富豪死于非命的刑事案件。再往远扯,我的家乡这些年每年都有富豪死于非命的。至于这些富豪死于非命后所引起的社会反响的大小,与传媒对这类命案在报道时所采取的立场和是否持有理性客观的态度大有关系。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财富文化,用现代社会理性的财富文化加以对照,糟粕的成分多于“优秀”的成分。从古到今,中国人历来“不患寡、只患不均”。封建专治时代,“杀富济贫”总与朝代更迭相伴相随,至于“吃大户”更是每朝每代的习惯性“科目”。 进入现代社会,我们一度误以为“一大二公”是最佳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模式。当我们最终决意要走市场经济道路时,“吃大户”的观念一时半时还改不了。 但是只要不持偏见———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客观地看问题,中国当下的富人生存环境,无疑是历朝历代最好的。而且,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的继续发育,随着民主与法治意识的不断深入,富人的生存环境还将继续得到改观。更重要的是,这种改观作为历史的潮流已经不可逆转。 那么,为什么偶尔遇到有富豪死于非命,我们的某些传媒,乃至社会上的某些人就变得如此“敏感”———非得立马与“仇富”相联系呢?我的看法是,关于富豪的个人或家族的信息在平时被神秘化了;当富豪“出事”后,相关的信息则被有关部门有意无意的“屏蔽”起来。人们之所以“想入非非”或随意猜测,很大程度上与此有关系。当然,的确也有富豪死于非命与“仇富”有关,但这绝对属于极个别的命案。 有富豪死于非命,社会大可不必“神经过敏”。从全社会来看,死于非命的公民并非鲜见,富豪也是公民,摊到他们头上,这个比例绝对是不高的。况且,从个人安全的保障能力言,富人显然要高于一般的民众。 至于极个别因有人“仇富”而死于非命的富豪(刘恩谦是否属于此类另当别论),我个人认为,在多半情况下,往往与其平时为人过于“张扬”、个人生活缺乏“严肃性”脱不了干系;有的是不顾别人死活,为敛财不择手段,使矛盾激化。那些平时为人低调、生活俭点、守法经营、多积德积善、少积怨积仇的富豪们,一般不但个人安全无忧可虑,反倒能赢得社会的尊重。 另外,今日社会的“仇富”情结,很大程度起因于一些富豪的财富不是来源于勤劳致富,而是巧取豪夺于权钱交易。而且,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权钱交易越盛,贫者的心态更易失衡,“仇富”情结则越甚。由此,要想消解“仇富”情结,就越要下决心加快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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