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在中国(译者序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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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 05:27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李传全 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资产证券化的实践要相对落后一些。严格意义上讲,到目前为止,中国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证券化实践。 尽管没有本土化案例可寻,国内本土化努力却基本上与亚洲的证券化实践相同步。自 2000年以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报了按揭证券化计划,两家的初步计划是用各自的200亿元的按揭贷款作为基础,发行按揭支持证券(MBS)。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已原则上批准了这些计划。 在政策方面,自1999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都把证券化列为各自的重点研究课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曾就此举办过国际研讨会,并就证券化初步方案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定。在上海实施金融中心战略的计划中,资产证券化被定为最重要的项目之一,先后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报了《关于上海市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试点报告》和《中国实施证券化的战略步骤》。 2001年3月下旬,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阐述近期的金融改革任务时,特别指出为推动居民住房建设,将加快推行按揭证券化。4月初,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在给上海市政府的建议中,又把非按揭的资产证券化的具体实施步骤列为上海市政府应加快实施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信托法》,又为证券化扫除了一定的法律障碍。珠海高速、中远集团、中集等离岸证券化的实施曾一度大大增强了我们的信心,而2002年澳大利亚麦格理银行的进入又使我们感到极大的紧迫感,外国金融机构已经准备来分享中国金融市场上剩下的最大一块蛋糕。目前看来,资产证券化的本土化操作大有呼之欲出之势。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中国实施资产证券化,尚存在着许多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这些实际问题主要有法律法规方面的,也有市场方面的,也有技术方面的,当然也有认识上的问题。概括如下:对资产证券化的内在机理和效率缺乏深入的认识,缺乏实施证券化的技术支持;对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和收益、尤其对资产证券化的宏观金融风险及监管认识模糊,没有把握,因此在引入这项融资体制创新时缺乏信心;对资产证券化实施的约束性条件研究不足。 与国外的研究状况比较,国内的研究也比较落后。这与国内缺乏这方面的实践有关,同时也与资产证券化本身的复杂程度有关。目前国内的系统性研究专著尚是空白,所存在的只是寥寥可数的介绍性图书,并且可以看出相互“借鉴”以及“直接借鉴”国外图书的痕迹很深,也存在一些理解不正确或误人子弟的地方。 再从研究性的文章来看,绝大多数都是较为浅显的介绍,有些更是“相互参考”的应急之作。 总体来说,国内的研究尚未进入该研究的核心地域,这种研究状况对于推动资产证券化的本土化进程非常不利。 西瓦兹教授的《结构金融———资产证券化原理指南》是一本具有原创性的专著,把资产证券化的核心问题如此深入、集中和简练地浓缩在一本书中,在现有的西方著作中很难找到。该书以世界上最成熟的美国证券化市场的发展和现状作为背景,是成熟市场经验的结晶。相信该书在中国出版,一定会给中国贫瘠的证券化图书市场上奉上一份原汁原味的美味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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