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犯法不行! 建设部要求各建设主管部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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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 09:25 经济日报 | ||
执法犯法不行!建设部要求各建设主管部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003.08.31 08:04:01 经济日报 [ 2 版] 本报北京8月30日讯 记者谢然浩报道建设部在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自觉纠正目前行政处罚中存在着的不合法、不公正、事实不清、超越职权、违反 通知说,自《行政处罚法》实施以来,特别是建设部印发《关于建设系统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以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但是,也有一部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这反映了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淡漠,对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违法实施行政处罚后果的严重性。为保证《行政处罚法》全面、正确地实施,必须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为此,通知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首先,做到严格实施法律所确立的行政处罚设定权制度、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制度、听证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政府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等各项制度。其次,严禁超越职权实施行政处罚,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第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依法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作出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责令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第四,严格规范执法文书。作者:谢然浩资料来源:经济日报【上一条】【下一条】公民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小英莲”的今日情怀[关闭]为了保证准确阅读经济日报网络版,请将中文平台字库设为国标扩展码(GBK)建议用IE4.0 以上版本 800 x 600屏幕分辨率浏览。经济日报社,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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